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  何振华主持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乡长  廖林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经济工作,主持政府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杰主持人大工作,联系政协工作。具体分管·五普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后勤保障、信访稳定、网络舆情工单道路交通、路长制、工会等工作,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工作方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信访维稳工作及所联片的各项工作。

党委副书记  唐红江:兼任财政所所长。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建党务工作协助乡长分管财政、审计等工作。具体分管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青年、妇女、老龄、关工委、保密、财政、税务、审计、农村财务管理、一事一议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所。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工作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乡、项目建设、安全、信访维稳工作及所联片的各项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柏林乡监察室主任  唐辉: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分管政治生态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工作方面的党建、项目建设、安全、信访维稳工作及所联片的各项工作。

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丹:协助乡长抓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具体分管农业及农村经济、农业普查、产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国土、村建、水利、畜牧整治非法开采、土地增减挂钩、能源建设、农电、新农村建设、场镇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乡村旅游等工作。分管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农村产权交易站)、国土所。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工作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乡、项目建设、安全、信访维稳工作及所联片的各项工作。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  李林平:兼任政法委员。协助乡长抓好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易地搬迁、发展改革、招商引资、武装、民兵预备役建设、防空等工作具体分管依法治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禁毒、大调解、网格管理等工作。分管依法治乡和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工作方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乡、项目建设、安全及所联片的各项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邓宇: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组织、人事等工作。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工作方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乡、项目建设、安全、信访维稳工作。

党委委员、副乡长  王聪:兼任统战委员。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统战、宗教协助乡长抓好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具体分管关注民生、残疾人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分管民政所、乡残联、退役军人事务中心目标督查医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工作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工作方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乡、项目建设、安全、信访维稳工作。

副乡长  卢开辉:协助乡长分管环境保护爱国卫生、河长制、重点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就业、法治政府、行政审批、劳动保障、通讯、信息网络安全、广播电视、农村人才开发等工作。具体分管环境保护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工作方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乡、项目建设、安全、信访维稳工作及所联片的各项工作。

副乡长  陈俊波:兼任民政所所长。协助乡长分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统计商贸、金融、邮政、城镇经济与商务等工作。具体分管应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负责抓好分管工作方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乡、项目建设、安全、信访维稳工作及所联片的各项工作。


机构设置:

柏林乡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林业、水产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品种、新农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农机作业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和财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巡查记录;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乡级平台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料;负责乡、村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柏林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退役军人等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建设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退役军人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柏林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站工作;牵头承担政务办事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一窗受理”等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

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目标绩效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依法治理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乡党委换届工作;负责乡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配合各项执法工作;承担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城镇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治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掌握、分析辖区内治安、稳定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牵头制定预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建立健全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指导基层调委会工作;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建立经常性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和信息报告机制;统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雪亮工程”监控平台指挥调度;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指导、督促乡、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开展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卫生健康办公室)

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劳动就业、扶贫、社区服务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卫生健康的宣传,落实卫生健康目标任务和各项奖励政策,检查评估和实施卫生健康;加强流动人口卫生健康管理;推进老龄健康服务等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民政所:贯彻落实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孤(弃)儿、困境儿童、“三留守”人员、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督导村(社区)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和农村公益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负责辖区内慈善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捐赠工作;协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接受上级民政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完成其他民政业务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工商经济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乡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 “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村容乡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物业、老旧危房、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按规定负责乡规划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乡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辖区内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县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和安全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本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职业健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纠纷调解、防邪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

贯彻落实财政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负责乡财政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申报的初审、汇总、上报;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对下属单位、村级财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工作,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负责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账务核算和监督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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