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残疾人事业和财政、审计、侨务、民政、环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及城市建设管理与监察工作。
3、保护国家和人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出租屋管理。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华侨的合法权益。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张春同志: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张东同志: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杨志全同志: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人大、政协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双河社区(负责场镇建设管理)、梅坡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依法治理工作

党委副书记熊立同志:分管负责组织、党建、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财务、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保密、共青团、关工委妇联、干部培训、档案、志等工作协助书记处理镇党委日常事务,协助镇长抓好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联系火岭村、双店村、槐花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依法治理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睿同志:分管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巡察联络、目标督查、等工作协助镇长监督全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部门:纪委、监察室。联系九龙村、龙凤村、猴包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依法治理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郭芳同志:挂职锻炼。

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唐光辉同志:分管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农村公路养护、人防;抓好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部门:应急管理办和安全办公室(食安办、交安办)、管船站、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联系:孔雀社区(负责场镇建设管理)、天宫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依法治理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王俊超同志:分管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统战、宗教(民宗)、政法、综治、司法、禁毒、防邪、深化改革、依法治理、扫黑除恶、金融(反诈骗)、医疗保险、生态环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务接待、信访维稳、工会等方面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部门:民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依法治理办公室、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会办公室联系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联系虎坪村、合面村、木桥社区(负责场镇建设管理)。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依法治理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唐浩峰同志:挂职锻炼。

副镇长何建同志: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疫情防控)、残联、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就业、脱贫攻坚、统计、能源(电、气)、旅游、广电、保险(农业保险、医保、夕阳红保险除外)、通讯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部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联系辖区内学校、医院、供电所、移动、联通、电信。联系福祠村、高桥村、长岭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依法治理工作

副镇长李小斌同志:分管负责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农业、畜牧、林业(森林防灭火)、供销、水利(镇、村供水)、农机、农技、农业保险、产权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土、村建、市监、气象、河长制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部门: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农村产权交易站。联系国土所、村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畜牧兽医站、水管站、粮站、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联系:马铃村、方寨村、金堂社区(负责场镇建设管理)。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和依法治理工作


机构设置:

双流镇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主要职责(1)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和分析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负责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计划、重要决定、决议及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工作,镇机关单位及党政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机关内部管理及后勤事务工作,驻村干部的行政管理工作。(3)负责镇党委、镇政府、镇人大各类文件、新闻、信息材料撰写及全镇统计、资料工作。(4)负责镇档案、机要保密和处理各种电文、信函信访工作。(5)负责镇人大的工作计划、重要决定、决议的落实工作。(6)负责联络和组织镇人大代表对镇政府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7)协助人大主席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法律、法规、视察、执法检查、评议基层单位、检查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8)承办镇党委、镇政府、镇人大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双流镇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双流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网格、政法、依法治镇、综治维稳防邪、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做好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突发预警机制,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对各种民事纠纷进行及时调解,防止出现大的集体上访,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配合各项执法工作;承担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城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掌握、分析辖区内治安、稳定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牵头制定预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建立健全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指导基层调委会工作;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建立经常性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和信息报告机制;统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雪亮工程”监控平台指挥调度;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指导、督促镇、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开展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做好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突发预警机制,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对各种民事纠纷进行及时调解,防止出现大的集体上访。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双流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卫生健康的宣传,落实卫生健康目标任务和各项奖励政策,检查评估和实施卫生健康;加强流动人口卫生健康管理;推进老龄健康服务等工作;贯彻落实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孤(弃)儿、困境儿童、“三留守”人员、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督导村(社区)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和农村公益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负责辖区内慈善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捐赠工作;协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接受上级民政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完成其他民政业务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双流镇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工商经济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镇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 “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贯彻落实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村容镇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物业、老旧危房、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按规定负责镇规划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镇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辖区内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县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双流镇应急和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本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职业健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纠纷调解、防邪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双流镇财政所

贯彻落实财政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负责镇财政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申报的初审、汇总、上报;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对下属单位、村级财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工作,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负责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账务核算和监督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双流镇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站工作;牵头承担政务办事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一窗受理”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双流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林业、水产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品种、新农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农机作业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和财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巡查记录;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镇级平台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料;负责乡镇、村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双流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退役军人等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建设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退役军人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双流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就业、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录入、维护及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就业创业咨询服务和培训,做好农民工回引创业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社会生活保障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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