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上级和镇党委领导下,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全镇的农业、工业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及镇区、新农村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土地等行政工作。
3、保护集体财产和公民私人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事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委书记 刘 伟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焱
协助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招商引资等。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小平(王小平抽调到县污水治理办所分管联系的工作由王顺负责)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民主与法制建设、民政、残联工作。分管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社会事务和民政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敬老院。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疫情防控等工作。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徐和平(统战委员)
分工负责组织、人事、党建、人才、统战、体育、精神文明、广播影视、老龄、工会、妇联、共青团、保密、档案、外事台侨、民族宗教、反邪教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联系普岭社区、黑马村、老观村。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稳定、疫情防控等工作。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中秋
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内审、行政效能、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抓好辖区惠农资金的监管工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目标督查考核、干部管理,分管重点项目办公室。联系琵琶社区、湾滩村、白鹤村。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疫情防控等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 波
分工负责财税金融、政府后勤保障、节能减排、村级财务和农经、党员发展管理、党费收缴工作。分管财政所、农商行和机关食堂。联系永红社区、金铧村。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疫情防控等工作。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王洪刚 (政法委员)
抓好人民武装工作、民兵预备役工作,分工负责产改、农业农村(农牧业、农村经济发展、林果业、农机农技、水利、产改等)、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政法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产品安全质量服务站、农村产权交易站、兽防站)。联系双石村、峰台村。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疫情防控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小梅(妇联主席)
分工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森林防灭火、水上安全、地质灾害、消防、燃气、民爆物品、食品药品安全等)。分管应急和安全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船管站。联系思凤村、新渡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疫情防控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 蓉(宣传委员)
分工负责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用网治网、疫情防控、经济普查、统计、科教文卫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卫计办、卫生院、学校和广电。联系头洞村、固周村。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疫情防控等工作。
副镇长 张 维(张维抽调到南充市发改委所分管负责的工作由王洪刚负责)
分工负责交通、路长制、国土、村建、“两违”建设工作,分管国土所、村建所、路长办。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疫情防控等工作。
副镇长 王 顺
分工负责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环保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八五”普法、河长制、爱国卫生、反电信诈骗工作、邮电通信、禁毒、防邪、信访维稳、12345,做好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和政法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联系花桥村、酢坊村。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疫情防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