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在上级和镇党委领导下,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全镇的农业、工业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及镇区、新农村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土地等行政工作。

3、保护集体财产和公民私人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事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   吴  婷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魏  涛

协助做好镇党委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抓好招商引资、重点工作等。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智宏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政协相关工作。分工负责水务水利、河湖长制、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普岭社区、老观村。联系镇卫生院、消水小学、消水中学、普岭小学;对接县人大、县政协、县水务局(县河湖长办)、县幸福水库管理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广电公司、县卫生健康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等部门。

党委副书记   王洪刚

分工负责党建、组织、人事、人才、驻村帮扶、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会、干部管理(干部考勤考核)、档案管理、妇联、团委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综合办公室,分管金铧村;对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党建办、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老干部局(县关工委)、县总工会、县档案馆、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机关事业服务中心、县志办、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李小斌

分工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用网治网,分管消防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地灾防治、防汛抗旱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管船站,分管永红社区。联系消水市监所、派出所;对接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委宣传部、县工商联、县委报道组、县应急管理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  豪

分工负责纪委监委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巡察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分管花桥村、酢坊村;对接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周  涛

分工负责人民武装工作、政法工作,分管信访维稳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办公室,分管新渡村、双石村。联系消水司法所、法庭;对接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县国防动员办、县信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

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  波

分工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气象、统计、畜牧、林业、城乡融合发展等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农业服务中心,分管峰台村、固周村。联系消水兽防站;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气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

党委委员、副镇长   蒋  浩

分工负责民政(残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社就业等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敬老院,分管琵琶社区、白鹤村。联系营山县消水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对接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医疗保障局(县医保中心)、县人社局、县就业局等部门。

副镇长   李宇豪

分工负责财政、审计、金融保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机关事务服务、政府后勤保障(食堂)、工业经济、商贸物流、商务和经济合作外事、交通、路长制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分管思凤村、湾滩村。联系消水农商银行、消水邮政银行、老林供电所;对接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外事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

副镇长  苟小勇

分工负责项目建设、发改、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环保、河湖长制等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对外开放、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分管头洞村、黑马村。联系自规所、村建所;对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河长办、湖长办)等部门。

按照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AB角工作制度,由王洪刚同志与周涛同志互为AB角,李小斌同志与胡豪同志互为AB角,蒋浩同志与胡波同志互为AB角,李宇豪同志与苟小勇同志互为AB角。





机构设置:

营山县消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文化宣传、教育、培训、巡查,场镇保洁监督管理,广播电视村村通及节目安全播出,农村人才开发及劳动保障等服务工作。

营山县消水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协助征集、申报、办理辖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在职人员养老、事业、医疗保险。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岗(业)培训及再就业,负责收集、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劳动保障等日常工作。

营山县消水镇便民服务中心

制定和完善各项便民服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各部门、单位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对进入或退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建立联办会审制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建立相应的协调决策机制;对各部门、单位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及其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负责对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营山县消水镇农业服务中心

推广普及农业科学技术、农业机械;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履行镇“三资”监管服务中心职责,指导集体经济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培训农村财务人员;抓好农业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培训、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人畜饮水工作;搞好水利资源和设施管理工作;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做好涉农项目筛选、储备、管理、申报等相关工作;抓好农村商贸流通工作;掌握本辖区内种养殖业基本情况,强化植物疫病防控,鼓励并积极弓导种养殖户生产加工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减少种养殖过程中的农药残留和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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