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镇的行政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建波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邓永海 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罗和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同时负责分管方面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信访、稳定、环保工作。
王 鑫 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建、组织、人事、人才、关工委、群团、基层治理、自然资源、村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同时负责分管方面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信访、稳定、环保工作。
蔡 松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全面工作。
陈 琴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政法委员。协助党委副书记分管组织和干部人事工作,分管政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治理、信访维稳、团委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派出所、司法所。同时负责分管方面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信访、稳定、环保工作。
肖 亮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分管统一战线、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交通运输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同时负责分管方面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信访、稳定、环保工作。
吴彦亭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财政、社会事务、民政、老龄、残疾人、妇女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和民政办公室、财政所。联系农商银行、邮政所。同时负责分管方面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信访、稳定、环保工作。
余 波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水务、基层供销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联系兽防站、供销社。同时负责分管方面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信访、稳定、环保工作。
刘 果 党委委员(兼职)、派出所所长。协助相关班子成员分管平安建设、政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稳定工作。
刘小江 副镇长。协助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保、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育、旅游、市场监管、广播电视、电力、通讯、统计工作。分管应急和安全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联系市场监管所、供电所、专职消防队、视讯机构。同时负责分管方面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信访、稳定、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