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各项行政工作;
2、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
3、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4、依法管理全镇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办理镇人大代表提出的与镇政府工作有关的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等事项;
6、负责全镇产业结构的调整,培育和发展镇域经济,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工作;
7、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王兵: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何斌: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翟继明: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负责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分管重点项目规划、项目督查督办、高速路、金鸡沟支渠建设等工作;分管项目办;联系县人大、发改局、高速办、棚改办、幸福水库管理局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李智宏:分管组织、人事、人才、工、意识形态、保密、宣传、交通、路长制工作分管党政办、兴盛社区、月枷村。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委党校、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要保密局、交通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立果:负责纪委监委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巡察、目标绩效、督察督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林长制工作、便民服务工作。分管监察室、目标办、便民服务中心、新寨村、库湾村。联系县纪委监委、巡察办、县目标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规所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政法委员、机关支部书记周玲妍负责政法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分管组织、人事、人才、工会工作;分管党建、主题教育、老干部、关工委和、妇等群团工作综治、防邪禁毒、依法治理、就业、社保、医保等工作。分管党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办(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和保障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耳岩村、金龙村。联系县政法委、县妇联、县团委、县关工委、老干部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禁毒办、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治县办、人社局、就业局、医保局、社保局、机保局、居保局、农民工服务中心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军:分管财税、民政、残联、金融、商贸、保险、机关后勤、审计、卫生、深化改革、市场监管、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和民政办(卫健办)、双树村、梨树村。联系县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局、审计局、残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资委、税务局、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卫健局、疾控中心、红十字会、农商行、邮政银行、保险公司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徐芳:负责统战及民族宗教工作;分管信访维稳、网络舆情、环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务水利、河长制等工作。担任财政所出纳。分管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龙伏社区。联系县委统战部、信访局、水务局、工商联、民宗局、侨务办、台湾事务办、生态环境局、治理办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陈蕻掌:分管人民武装、兵役等工作。分管人武部。联系武装部。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副镇长唐雪峰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危房改造、住建、统计等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锡山村、来顶村。联系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住建局、统计局、兽防站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副镇长唐丹:负责宣传方面具体工作,分管应急管理、森林防灭火、退役军人事务、文广旅、教科体等工作,分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急和安全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铜鼓村。联系文明办、新闻出版局、网信办、融媒体中心、报道组、应急管理局、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机构设置:

木垭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劳动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1、劳动保障: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资料,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开展社区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各类养老、失业社会保险事务,承担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劳动输出、办理外来劳动力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区、行政村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工作。
2、文化工作:积极宣传贯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巩固乡、村两级文化阵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广大群众文化生活;积极组织指导镇、村(居)文化活动。
3、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协调本镇各类教育事业,制定并实施各类教育相互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措施,为镇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内涵发展提供保障,抓好校园建设,完善教育设施,保护教育资源,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卫生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防疫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组织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个人资金筹集、新农合医疗证的补办等相关工作、无偿献血工作、血防工作、食品安全工作、防疫、急控、等工作。
5、社区管理:负责居民委员会的基层政权建设,依法对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镇域内的社区管理工作。
6、协助政府做好社区内居委会的服务、指导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木垭镇农业服务中心

1、在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协助镇办制定农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指导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农业基地建设、农业名牌产品申报和创建工作;
3、承办实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4、负责农业资源、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生态农业建设,指导无公害、有机食品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5、组织指导农业救灾工作;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技术、信息、收集、整理、发布;
6、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7、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8、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机化方针、政策和认真贯彻执行省农机管理条例;
9、制订本镇农机发展规划,做好本镇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0、切实做好本镇农机“计划、劳动、机务、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村与农机经营户及农户签订农机作业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和协调农机为农服务活动;
11、积极引进示范推广新型适用农业的机械,切实抓好全镇农机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12、认真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和核发牌证及年检年审工作,达到提高机手素质,提高机械技术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13、负责畜禽生产技术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工作;
14、负责畜禽品种、技术、知识三大更新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畜禽养殖基地建设工作,大力推进畜牧兽医技术创新;
15、负责《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16、负责兽医卫生工作和监督检查;
17、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木垭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1、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决策的督促检查、部门的协调等综合作用,综合协调督办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档案管理、文件管理、保密工作、机关后勤工作;
2、负责文秘工作。围绕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文稿撰写、文书处理,会务安排、政务接洽及档案、保密等工作;
3、负责调研工作。围绕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反馈信息,供领导决策参与;
4、负责督查工作。围绕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负责协调工作。积极协调各站、所、室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紧密配合开展工作,协调各站、所、室之间的关系;
6、负责后勤工作。主动做好党委、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接待服务、安全保卫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工作;
7、管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周到,及时办结;
8、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木垭镇财政所

1、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
2、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3、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
4、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5、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木垭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1、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
2、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3、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和督促检查工作;
4、指导村级计划生育工作。

木垭镇安全综合监督办公室

1、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承办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监督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全镇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统计上报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行政执法信息,定期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或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依法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行业)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进行监督;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4、依法监督检查上级部门审批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5、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工矿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日常安全生产;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农机农电、地质灾害、水利、农村沼气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管;
6、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7、承办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木垭镇群众工作办公室

1、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人、来电反映问题,办理上级交办信访件;排查、调处、化解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开展群防群治、重点区域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整治;
2、保护电力、通讯、广电、铁路、线路设施和安全畅通;
3、开展法律法规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贫困家庭法律援助;
4、开展反恐、反邪、禁毒,教育转化邪教人员,组织铲除毒品原植物;开展监外罪犯的监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
5、组织遣返新流入自发迁居农民和到期自发迁居农民;
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木垭镇人民武装部

依法履行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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