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安全、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就业、维稳等行政工作,负责驻区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地区安全工作,制定本地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本地区特点,组织开展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场所以及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本地区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协调监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消除隐患,处理事故,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乡镇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3)负责本镇畜禽防疫、检疫、治疗、疫情测报及药品、疫苗供应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4)负责本镇农药、兽药、化肥的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5)负责本镇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督,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6)负责本镇林业工作,组织指导本镇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和检疫工作,监督检查护林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7)负责本镇水利工程建设保护、污水排放、水环境治理及防汛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8)负责以镇政府名义举办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有主体责任。
  (9)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8.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  文利民: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邓静: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廖鑫: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政协、卫生健康、疫情防控、计生、普法、退役军人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和民政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联系黄桷社区、锁水村。同时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村(社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治、信访和稳定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

党委副书记  刘莉:分管党建、工会、青年、妇联等群团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东盛社区、胡梁村。同时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村(社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治、信访和稳定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沉燕:分管纪检监察、干部考勤、督察督办、目标考核,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联系东林村、川祖村。

党委委员、副镇长(兼政法委员)  张筱莉: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分管政法、综治、防邪、禁毒、依法治镇、平安建设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联系济川社区、踏水村。同时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村(社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治、信访和稳定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雄飞:负责交通建设、新村建设、移民、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经济统计、畜牧、能源等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农村产权交易站)、兽防站,联系三官村、盐井社区。同时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村(社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治、信访和稳定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赵小兵:负责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应急和安全管理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分管财政、后勤保障、财政所、应急和安全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金凤村、桦树村。同时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村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治、信访和稳定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郑 铭:负责统战及民族宗教工作,分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人才、老干部、关工委、商贸、金融、通讯、招商引资、政府院内卫生,协助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建和工会、青年、妇联等群团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分管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联系玉帝村、关帝村。同时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村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治、信访和稳定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

副镇长  邓艳梅:负责劳动就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分管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联系朝阳村、黄岭村。同时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村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治、信访和稳定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       

副镇长  张雷: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分管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联系国土、村建、道坪社区、尖山子社区。同时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社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廉政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治、信访和稳定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职责:

(1)负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宣传、传达、落实;

(2)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目标绩效工作;

(3)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6)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

(7)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

(8)负责各类会议的会务统筹、会议通知、会标制作、会场布置、会议记录等;

(9)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

(10)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职    责:

(1)负责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

(2)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

(3)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4)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

(5)负责承办党委换届工作;

(6)负责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

(7)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8)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

(9)负责“五个一”帮扶力量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及相关资料完善收集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

(11)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办公室)

职    责:

(1)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配合各项执法工作;

(2)承担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

(3)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4)掌握分析辖区内治安、稳定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

(5)牵头制定预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指导基层调委会工作;

(7)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建立经常性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和信息报告机制;

(8)负责辖区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员、协管员等各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9)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

(10)指导、督促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开展综治工作考核评价;

(11)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

(12)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民政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职    责:

(1)负责贯彻落实民政、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

(4)负责民政所日常管理与业务工作;

(5)负责卫生健康宣传,落实目标任务和各项奖励政策;

(6)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

(7)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加强流动人口卫生健康管理等;

(8)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指导村(社区)设立儿童之家或儿童服务站;

(9)负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村(社区)治理工作,承担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居)务公开工作;

(10)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

(11)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职    责:

(1)负责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工商经济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

(2)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渔产业化发展、乡镇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负责经济统计、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等工作;

(3)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

(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职    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2)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三改一拆”、老旧危房、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4)按规定负责镇域规划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

(5)负责镇域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辖区内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6)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队处理;

(7)负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8)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

(9)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

(10)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和生活污水处理,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

(11)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

(12)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应急和安全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职    责:

(1)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2)组织制定本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负责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

(4)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5)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

(6)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

(7)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

(8)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政所

各村(社区)设报账员,由村文书兼任。每月1-10日由村文书将上一个月的票据及时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现场办公)

职    责:

(1)贯彻落实财政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

(3)负责财政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

(4)参与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

(5)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

(6)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申报的初审、汇总、上报;

(7)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对下属单位、村级财务培训等工作;

(8)负责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工作,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

(9)负责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账务核算和监督工作;

(10)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

(11)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

职   责:

(1)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

(2)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

(3)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

(5)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

(6)负责指导便民服务站工作;

(7)牵头承担政务办事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一窗受理”等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

(9)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农村产权交易站)

职    责:

(1)负责落实全镇农业、农技、农机、水务、农村宅基地、农业保险、安全饮水、土地确权、产权制度改革、地力补贴、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贴、村级财务(互联网+)、护林员、水利巡管员、撂荒地整治和复耕复种、森林防灭火、房屋确权验收、森林乡镇及森林村庄、林长制管理、稻谷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具体抓好相关工作;

(2)做好森林防灭火、退耕还林林权证补发、农村土地确权证补发等相关工作;

(3)负责农业大春、小春生产现场、统防统治、农作物病虫害、农业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农村沼气、化粪池等有限空间、农业土地面源污染、农药种子经销、农产品安全等相关工作;

(4)负责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大小春生产现场、各村蔬菜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农业病虫害和水稻统防统治相关工作等;

(5)负责退耕还林林权证补发、农村土地确权证补发、森林病虫害监测、撂荒地整治、全镇厕所革命和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统计等相关工作;

(6)负责森林预防工作、森林病虫害年报、长江中上游森林修复工程。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群众获得感,负责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7)负责林长制工作上报统计、森林监测、处理乱砍滥伐等相关工作;

(8)负责天然林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相关工作;

(9)负责全镇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水资源监测、水资源年报、季度上报工作;

(10)负责森林管理、森林限额采伐、森林资源规划调查、森林乱砍滥伐的查处、水利巡管员等相关工作;

(11)负责负责村级财务(互联网+)、农业保险、清产核资相关业务,农业病虫害防治、农业面污染等相关工作

(12)负责森林防灭火、四川蜀水资源、农村宅基地管理等相关工作;

(13)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

(1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    责:

(1)负责辖区内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退役军人、供销社网点建设等服务工作;

(2)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

(4)指导建设村(社区)文化活动室;

(5)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

(6)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7)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

(8)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9)负责在县供销社的业务指导下抓好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

(10)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

(11)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职    责:

(1)贯彻执行就业、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3)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

(5)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6)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录入、维护及统计上报工作;

(7)负责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就业创业咨询服务和培训,做好农民工回引创业服务工作;

(8)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社会生活保障等工作;

(9)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具体业务工作;

(10)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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