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爱国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地贯彻执行和宣传教育;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二)负责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及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负责开展综合行政处罚工作,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2.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4.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管理、住宅和房地产及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5.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6.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7.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8.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五)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统一制定执法人员装备和执法标识,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对执法违法行为进行更正和查处,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有关执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六)负责执法辅助人员的录用、考核、辞退工作,承担执法辅助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七)承担本行业、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八)承担建设、管理、维护和改造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九)承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议案和提案;负责办理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有关举报投诉,办理各类信访案件。

(十)参与权属范围内的城市规划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涉及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综合验收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1.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管理、住宅和房地产及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划转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将环境保护、市场监督、交通、水务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划转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将原县城管执法局履行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行政处罚权依据有关法律和省级部门文件划转县公安局等部门。4.将原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承担的“城镇公用事业”行政管理职能划转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原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承担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科学划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权力和责任,有关管理和执法权责划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跨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移交后,其监管主体不变,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要做好源头治理。

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文    斌: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柏斌:分管执法监察股、党建、信访、稳定、综治、应急管理、安全、联系乡镇、乡村振兴。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及依法治理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左昶:分管环境资源股、重点项目、财务、审计、组织人事、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及依法治理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江源(挂职):分管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垃圾治理、垃圾分类、环境保护、河长制、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统战、群团、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规划违建拆除、绿化验收执法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及依法治理工作。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周勇:主持工会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智慧城市指挥中心、政策法规股、深化改革、法制建设(依法治理、“七五”普法)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及依法治理工作。

     党组成员侯海峰:兼任县环境卫生服务所所长,分管县环境卫生服务所、城区垃圾治理、城区街道河道保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联系市政园林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及依法治理工作。

     党组成员李小康:分管办公室(财务股)、信息宣传股、后勤保障、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计、农民工工资保障、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及依法治理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股):负责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内外联系、文电处理、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负责重要文稿草拟与审核、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制定本系统岗位目标责任制并考核管理;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办理议案、提案和意见、建议,办理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有关举报投诉,办理各类信访案件;负责本系统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每月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各项支出录入工作,定期核对本单位各类账户;负责会计月报表的编制、整理、汇总,预决算报表的录入、汇总;负责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年初部门预算,并贯彻执行。

政策法规股:负责制定机关依法行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研究重大综合性政策问题,参与县委、县政府行政执法重大决策的调研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审核执法工作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联系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的审核工作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执法监察股: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及重要综合整治活动的督查督办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队、所、股(室)落实城管行政执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执法队伍队容风纪和岗位履职情况的纠察工作。

环境资源股:负责环保项目及环保相关工作的指导、规划、实施,并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程项目和环保相关的资料报表;负责中、省、市环保督察案件的办理与回复负责环保相关的投诉、举报、信访、议案、提案案件的督办和回复;参与市规划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涉及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综合验收和监督管理。

营山县智慧城市指挥中心负责城区日常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查处;牵头组织交管、运管负责城区内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营山县环境卫生服务所: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营山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负责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运行等相关工作。

信息宣传股:拟订年度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融媒体中心新闻宣传、专题片制作等工作;负责新闻发言、发布工作;负责微信、微博等网络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政府网站的统筹规划、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各种信息和简报的收集、整理、编写、反馈;负责舆情处置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爱国卫生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爱卫工作目标任务;负责指导、检查、监督、量化考核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卫生镇、村和卫生单位创建、复查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以及对县级健康城市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病媒生物防制的组织实施及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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