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和命令;研究制定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三)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全县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经济犯罪案件。

(五)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员管理工作;处置交通事故。

(七)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收集、防范、侦察和处置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执法对象的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管理营山县看守所、营山县拘留所。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建设。

(十四)统一领导全县公安消防建设,对武警营山县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五)指导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县内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行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拟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八)指导县内铁路、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公安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局长雍荣强同志:主持全局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委陈坤同志:协助局长分管思想政治、队伍建设、法制建设、督考推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文利军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安全应急、政治安全、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工作;分管政保大队、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联系双流、老林、消水派出所负责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佑平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所管理工作,分管网安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联系绥安、朗池、城南派出所联系武警中队。负责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罗跃同志:负责机关党委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委会,分管乡村振兴工作,联系回龙派出所、新店派出所。负责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勇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刑事案件侦查、经济案件侦查、禁毒缉毒工作,协助政委分管法制工作;分管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合成作战室,联系黄渡派出所、绿水派出所。负责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刘森林同志:具体分管思想政治、队伍建设、人才、宣传、网络舆情导控、情指工作,负责政工监督室工作,联系配合人大、政协工作。分管指挥中心、情报信息大队。负责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党委委员、副政委邓龙刚同志:协助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巡逻防控、森林警察、警务保障工作,分管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警务保障室,联系星火派出所、小桥派出所,联系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公室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何红明同志:协助局长分管督察、审计工作,分管督察大队。负责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党委委员、政保大队大队长李长春同志:负责政保大队工作及政保大队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机构设置:

营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营山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办理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开展侦查、破案工作。

营山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

负责收集、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等工作。

营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查处治理;负责党政机关、学校、金融系统内保工作的组织指导;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营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受理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入出境持用的各种证件、签证申请,并受理各种出入证件的变更或者延期手续;对本地区长期或者短期拘留的外国人实施日常居留、就业、旅行管理,对临时来本地区的华侨、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进行临时住宿登记管理;掌握本地区中外公民出入境活动的基本情况并向上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告,直接或者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各种涉外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和管理权限作出或者执行处罚决定。

营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机关法制建设,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执法情况;指导和按规定承办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审批呈报工作;负责对各行业部门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审核和管理;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营山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网上信息情报的收集、网络犯罪案件的查处,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公共信息网络建设的规划和加强对派出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

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营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负责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营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负责机要、通信工作。

营山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内部基建和后勤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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