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相关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完善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离退休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承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招录、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和吸引优惠政策。

(八)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九)指导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贯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人事关系政策,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一)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李瑞洪  (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政风行风建设(含建设温暖人社)、机关目标考核、深化改革、机要保密、安全生产、依法治县(含双随机、一公开)、政务诚信、对外宣传、政务公开、禁毒、生态环境建设(河长制)、放管服改革和联系乡镇(街道)等工作;负责支持人大、政协工作。负责组织人事、专技职称、人才交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社保大厅管理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人才交流中心、信息中心。联系县居保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伤保险、信访法规、综治维稳大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工作。

分管工资福利退管股(含劳动工资统计增幅目标)、工伤保险股、信访股、劳动人事关系与调解仲裁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县机保局。

  (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抓好全局纪检监察工作。

胡冬梅  (局党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就业创业、乡村振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失业保险、基金监督、群团等工作。

分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含调查失业率目标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目标)、基金监督财务股(基金监督业务)。联系县就业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卢亚军  (局党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养老保险、劳动保障监察、公务接待等工作;

分管养老保险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基金监督财务股(机关财务业务)联系县社保局。

宋益民  (四级调研员)

负责工会工作;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抓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含表彰奖励任免工作)。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熊祥伊  (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

负责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协助局分管领导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同时,各领导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负责分管联系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外,还应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机要保密、应急管理、环境保护、信访维稳、行政效能以及局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营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政策宣传、贯彻及具体承办养老保险费的发放、建账、建档、基金管理等业务工作。

营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

主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审核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

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2.拟定公共就业服务发展规划、就业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3.负责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核、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4.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失业职工档案管理、企业稳岗补贴审核发放、失业动态监测等工作。5.负责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乡创业人员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等工作。6.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登记证》办理及年审、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录入动态管理等工作。7.负责全县城镇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工岗前、在岗培训工作。8.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负责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同质均等工作。

营山县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负责全县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征收计划的下达;负责做好全县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登记查询、按时足额支付参保人员基本养老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病残津贴以及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室

办公室中心任务:协调各方面关系,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办公室负责内务服务和后勤服务,按规矩做好文件收发、按规定管理好了车辆、按制度安排好值班、按要求购买好用品、按程序筹备会议。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

贯彻落实劳动者公平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特殊群体就业和就业援助等政策。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落实重点群体创业服务、就业指导、政策落实工作。贯彻落实技能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统计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人员招聘、流动、职务聘任、考核、奖励、惩戒、辞聘解聘等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审核事宜,承办公开招聘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承办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等人事管理事项并监督实施。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实施。承担拟订申报全县表彰奖励项目,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统计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表彰奖励有关制度,承办表彰奖励具体事宜等工作。负责拟订我县引智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智力工作的宣传、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引智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承办对有重要贡献专家的奖励事项;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引智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定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考核及管理,承办对有重要贡献专家的奖励事项;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及报批;负责组织协调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管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各类培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负责培训教材的审定;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工定级;落实职(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承担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相关资料的审查和证照的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技术人才、社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会同拟订吸引人才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初级工人技术等级评审,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工资福利退管股

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转正定级、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承办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养老保险股

贯彻执行有关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拟订全县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含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人员)和农村(含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贯彻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退休和退职审批;审核征地方案中有关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工伤保险股

贯彻执行有关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拟订全县工伤保险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营山全县范围内发生的工伤事故后的工伤认定,和全县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人事关系与调解仲裁股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落实全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承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信访股

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办理相关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转办信访件及信息的反馈;负责本系统社会稳定、应急管理和风险评估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检查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和群众工作。

劳动监察股

组织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督办重大案件;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劳动监察员培训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关系政策的执行;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核工作;负责困难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发布地方劳动定额标准;组织实施并监督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保障政策,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基金监督财务股

组织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依法监督全县专项就业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查处涉及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统一负责编制和执行部门的预决算、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及支出计划的核定与下达;负责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拟订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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