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考核全县卫生计生工作,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并组织实施,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执行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社区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贯彻执行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目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及监管工作。

八、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定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定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卫生计生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指导拟订全县中医药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负责重要外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根据国家要求,负责全县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救援项目的实施。

十八、承担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领导:

局党委书记、局长 伍小平 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长、局党委委员 王亮 负责纪检监察方面工作。分管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配合局党委书记、局长做好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平 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政工、科技、工会、青年、妇女、统战、县外对口支援、医政、卫生应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深化改革、中医、行政许可、综合执法与监督、环保、医疗事故处置、征兵体检、依法治县、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与管理、设备配置管理、招商引资、区域协同发展和新店、小桥、骆市片区的卫生健康工作。分管人事和科教股、政策法规和医政股(中医股、卫生应急办公室)、规划建设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负责机关党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对分管方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环保、安全、信访维稳、扶贫工作负责。联系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于洋 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基本公共卫生、食品安全、乡村一体化、基层卫生单位绩效考核、财务、信息统计、内审、宣传、文秘、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内务管理、健康扶贫、人大、政协、精神文明建设、结对帮扶、联系回龙、朗池片区的卫生健康工作。分管公共卫生管理股、财务和统计信息股(内审股)、办公室(健康扶贫办公室)、基层卫生单位会计核算中心、营山县卫生健康信息服务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对分管方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环保、安全、信访维稳、扶贫工作负责。联系市身心医院、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

局党委委员 唐容蓉 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基层计生、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人口统计与监测、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计生“三结合”、计生目标考核、职业健康、爱国卫生和星火片区的卫生健康工作。分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职业健康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对分管方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环保、安全、信访维稳、扶贫工作负责。协助副局长于洋分管宣传、文秘、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内务管理、健康扶贫、人大、政协、精神文明建设、党委中心组学习等相关工作。

局党委委员 郭林 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安全、信访稳定、综治、防邪、禁毒和双流、消水片区卫生健康工作。分管安全信访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对分管方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环保、安全、信访维稳、扶贫工作负责。协助副局长陈平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工、科技、工会、青年、妇女、统战、县外对口支援等相关工作。

局党委委员 吴耀宗 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老龄健康和老林、绿水片区的卫生健康工作。分管老龄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对分管方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环保、安全、信访维稳、扶贫工作负责。协助副局长陈平分管行政许可、综合执法与监督、环保等相关工作。

原局党委委员 伍鹏 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计生协会,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副局长于洋分管局机关内审等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

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管理与技术指导。人用预防疫苗管理和使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病源微生物检验,健康教育,疫情监测等。

营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负责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妇幼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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