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贯彻意见。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预案演练并督促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省级、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奖惩等工作。

12.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中、省、市驻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牵头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

20.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局  长 谢    斌:主持全面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苟  虎:负责县应急委办、县防汛抗旱办日常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政治生态及党风政风人民满意工程建设、巡察、审计、党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人才、防汛抗旱、自然灾害调查统计、救灾救助、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管理、应急能力建设、争资引项、河长制和联系乡镇工作;分管应急指挥中心、防灾减灾救援股、调查统计股、救灾救助股、执法一中队;负责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等分管业务范围内涉及有关系统、平台、后台及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审核把关等工作;协调联系县纪委党风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县武警中队、县人社局、县水务局、经合外事局、县气象局、营山火车站、志愿者协会等单位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分管业务内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制管理、安全、环保、信访、综治维稳、招商引资、监管执法及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副局长 孙  晨:负责县安委办日常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综合协调管理、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信息调研、项目攻坚、科技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目标考核、绩效管理、督查督办、驾驶员管理、深化改革、基层治理、政务公开、安全体验中心(室)建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安全社区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分管综合协调股、人事财务股、小车班、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心、安全社区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办、执法二中队;负责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等分管业务范围内涉及有关系统、平台、后台及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审核把关等工作;协调联系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目标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民盟营山总支、县红十字会、南运集团营山分公司等单位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分管业务内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制管理、安全、环保、信访、综治维稳、招商引资、监管执法及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森林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 陈  力:负责县森防指办日常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森林防灭火、消防、应急体系规划、火灾防治能力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乡村振兴、双拥工作、环境保护、精神文明、执法监督等工作;协助苟虎同志抓好县应急委办、应急救援管理等工作;协助孙晨同志抓好基层治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分管执法监督室、火灾防治股、信息和应急服务中心;负责四川森防APP系统等分管业务范围内涉及有关系统、平台、后台及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审核把关等工作;协调联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负责牵头协调分管业务内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制管理、安全、环保、信访、综治维稳、招商引资、监管执法及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王小峰:协助局长分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油涉气(石油、天然气开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工矿商贸行业安全,企业统计、清单制管理、卫生健康 (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三同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分管基础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执法四中队及五中队;负责烟花爆竹流向系统等分管业务范围内涉及有关系统、平台、后台及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审核把关等工作;协调联系县经管委、县商经局、县卫健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统计局、国网营山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县天然气公司、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烟草公司等单位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分管业务内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制管理、安全、环保、信访、综治维稳、招商引资、监管执法及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党委委员、执法专职副大队长 王建忠:负责执法大队日常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行政执法、保密、事故统计、事故调查、执法统计、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后勤接待、依法治县、疫情防控、人口普查、国家安全、信访、赛事等活动安全及局机关安全、环境卫生工作;分管办公室、执法综合室及执法三中队;负责“互联网+执法”系统等分管业务范围内涉及有关系统、平台、后台及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审核把关等工作;协调联系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教科体局、县信访局、县统计局、县依法治县办、县疫情防控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法律顾问等单位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分管业务内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制管理、安全、环保、信访、综治维稳、招商引资、监管执法及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党委委员 邓言之:协助局长分管局党支部、党建、宣教培训、政策法规、安全“五进”、普法、扫黑除恶、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政法(综治、维稳、防邪、禁毒、大调解、人民防线)、平安建设、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机关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协助苟虎同志抓好自然灾害调查统计、救灾救助、联系乡镇等工作;协助孙晨同志抓好信息调研、督查督办、安全社区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等工作;分管党建办、政策法规宣教股;负责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等分管业务范围内涉及有关系统、平台、后台及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审核把关等工作;协调联系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党建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委报道组、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分管业务内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制管理、安全、环保、信访、综治维稳、招商引资、监管执法及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王伟伟:负责局工会和县减灾办日常工作,协助局长分管防震减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综合减灾示范县(社区)建设、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经济普查、“十四五”规划、退休人员管理、武装民兵、统战和群团工作;协助苟虎同志抓好县防汛抗旱办、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协助孙晨同志抓好项目攻坚、深化改革、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心等工作;分管灾普办、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管理系统等分管业务范围内涉及有关系统、平台、后台及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审核把关等工作;协调联系县总工会、县委统战部、县人武部、县委老干部局、县劳模协会等协会组织;负责牵头协调分管业务内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制管理、安全、环保、信访、综治维稳、招商引资、监管执法及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机关及所属单位各项工作规则、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群团、工会、思想政治建设、干部人事、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信访、目标管理、综治维稳、史志编纂、离退休人员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交流与合作。

政策法规宣教股

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意见和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社会宣传、舆情应对、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公众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基础管理股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化工(含石油化工)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综合协调股(安全社区推进办)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县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组织、指导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及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统筹抓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工作。

营山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负责对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监察执法。

营山县安全生产信息和应急管理中心

负责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信息联系;负责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信息联系;负责向局领导和有关股室及时报告值班期间有关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以及其他情况;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电话、传真、会务等事宜,做好视频监控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随时检查全县视频监控点位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坚持每班对接入点位覆盖巡查、实时监控1-2次;服从并接受局办公室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随意离岗、脱岗、误岗或在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着装整洁,举止文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谢绝和劝离非工作人员进入值班室内;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提高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运行;认真做好电话接听,重要问题要仔细询问,详细记录,妥善处理,及时办理;定期完善视频监控管理台账,汇总装订值班记录等工作资料,每季度编发视频监控工作情况通报;值班人员要加强与局办公室工作衔接和沟通,值班期间,原则上“谁经办、谁负责”,对当班期间确实不能完全办理落实的,必须与下一班搞好交接,防止工作断档脱节。

防灾减灾救援股

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拟订防汛抗旱和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和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和应急重点工程以及避难设施建设。

应急指挥中心

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及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对接中、省、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备案及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调查统计股(救灾救助股)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和分配中、省、市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人事财务股

负责干部人事、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行政审批股

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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