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依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负责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根据收集的统计资料和调查监测取得的数据资料,对全县的国民经济进行综合核算。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运用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不同时期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速度和结构比例。承担整理、提供、分析研究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工作。


(三)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能源、投资、人口、科技、社会发展统计调查工作,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牵头整理和提供自然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参与全县生态环境和绿色发展统计监测及评价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调查资料、分析报告和统计预测,及时传递统计信息。


(四)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负责投入产出、人口抽样等专项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完成市调查队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审查、批准或呈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调查方案。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五)制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六)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并定期发布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加强计算机信息自动化建设,完成统计数据的处理、传输等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和基本单位名录库。


(八)组织全县统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工作,承担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九)协助各乡镇管理综合统计站。做好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统计业务考核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冉红波: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成: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综合核算统计、统计设管、工业统计、商贸统计、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社科文统计、“四下”及小微企业投资房地产统计、建筑业统计、名录库管理、机关党建、局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人事、局老干部工作、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信访工作、公文运转、小车管理、信息工作和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规股)、局机关支部、综合核算股(数据处理股)、城市经济统计股(服务业、能源环境统计股)。负责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

谢淋燕: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人口及工资统计、农业统计、居民收支调查、粮食畜禽生产监测、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劳动力抽样调查。分管农村经济统计股、居民收支调查股、城乡经济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城市经济统计股(服务业、能源环境统计股)。负责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

红:党组成员。负责财务、社情民意调查、工会、妇委会工作局统计专业业务指导、联系。分管局工会、妇委会。负责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

牛小健:党组成员。负责普查工作、统计执法、大数据及网络安全工作、统计教育培训、统计职称考试、安全生产、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分管统计执法监督大队、普查中心、大数据中心。负责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法规股)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起草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年度工作总结,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秘、政策信息、信访、目标管理、档案、收发、保密、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小车、计算机等管理工作,做好机关职工晋职、晋级、工资调整、福利待遇、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完成各个时期的普法知识宣传任务;组织全县统计人员参加上岗前的从业资格培训,做好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综合股(数据处理股)

开展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定期核算和不定期预测,搜集整理社会经济、文化、科技资料,完成综合平衡统计任务;负责编撰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开展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定期核算和不定期预测,搜集整理社会经济、文化、科技资料,完成综合平衡统计任务;负责编撰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完成宏观经济预测,对外提供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国、省、市统计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所规定的任务,负责全县各乡镇统计信息工程和统计局域网工程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负责制定全县统计系统数据库建设方案,并负责建设县局数据库;承担和组织实施各项普查、重大专项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负责管理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县统计信息处理系统、网上直报系统和乡镇联网系统;对全县统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各项数据处理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县统计内网、外网等网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统计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

农村经济统计股

负责实施农村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农、林、水、牧、渔业生产统计,负责农村工、商、建、运、服务业生产经营和农业总产值、增加值等各项农村经济调查;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大、小春及全年产量统计调查;指导全县粮食、生猪、退耕还林等抽样调查和监测工作;完成乡镇信息统计调查工作任务;调查研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问题,反映农村经济运行态势,提出预测预警信息,为县委、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及时收集、整理、并向县委、县府提供关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各项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参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城市经济统计股(服务业、能源环境统计股)

负责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健康服务业,交通运输能源消费和港口吞吐量,企业研发与创新情况,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能源,行政事业劳动工资,财政金融,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产业、重点建设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完成各项一次性的抽样调查任务;参与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统计监测工作及环境统计监测、绿色发展评价、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能耗企业节能考核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环境基本情况统计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调查;参与、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调查资料,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与评估,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咨询意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统计执法监督大队

负责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调查和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接收和处理上级和有关部门移交的统计违法案件和统计违法问题线索,调查处理群众检举揭发或举报的统计违法线索。指导基层统计执法工作。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营山县普查中心

负责制定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实施方案,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组织实施全县经济、人口、农业等普查工作;组织实施1%人口抽样调查等专项调查;组织全县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分析研究;负责为政府决策及社会需求提供专项普查数据信息;采取措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真实可靠。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营山县城乡经济和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组织实施各项常规性统计调查,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及上级部门布置的专项调查,组织实施统计快速反应制度和单项经济运行情况的布点监测。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国家、省、市统计局与主管局安排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负责对经济社会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开展专项调查,客观、真实、准确的反应社情民意,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营山县统计局大数据中心

承担全县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统计大数据应用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挖掘空间地理信息等技术,实现统计工作全流程电子化、风格化局面。

居民收支调查股

组织实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组织实施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退耕还林(草)监测调查、网购用户专项调查等住户类专项监测调查;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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