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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37446730486/2023-0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3-02-21

营山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服务成本调查结论公示

时间:2023-02-21 | 来源: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第三方对营山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营山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服务成本资料进行了调查审核,现予公示。

一、经营者基本情况

营山发展投资公司系2015年09月25日在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营山县滨河北路西段333号,法定代表人:邓军,注册资本:15182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餐厨垃圾处理;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建筑用石加工;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成本调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四)《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

(五)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

三、主要成本项目调查情况

本次实地调查审核,由第三方机构对营山发展投资公司运营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服务相关的项目投资、运营成本、期间费用等各环节发生的成本支出进行详细调查审核和调整。根据《营山县智慧停车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本次调查选取了试点区域内16条街道,共25个场地,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核增或核减了应计入和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具体成本调查审核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

单位

申报数

核定数

一、停车位数量

1124

1124

二、停车泊位平均周转次数

2.00

2.00

三、运营成本

万元

179.40

170.78

(一)人员支出

万元

173.40

165.18

(二)员工服装费

万元

2.00

1.60

(三)数据通讯费

万元

2.00

2.00

(五)维修(护)费

万元

2.00

2.00

四、固定资产折旧

万元

25.70

22.23

1.房屋构筑物折旧

万元

5.50

3.85

2.静态交通物联网电子设备折旧

万元

20.20

18.38

五、无形资产分摊

万元

20.70

2.77

六、期间费用

万元

8.00

7.20

(一)管理费用

万元

8.00

7.20

1.办公费

万元

8.00

7.20

(二)财务费用

万元



七、年度停车总成本

万元

233.80

202.99

八、年度停车单位成本

元/年·车位

2,080.07

1,805.96

九、每日停车单位成本

元/日·车位

5.70

4.95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次成本调查所依据的原始资料由营山发展投资公司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该公司负责。

(二)本次成本调查期间,该项目未正式投入营运,当实际运营时,成本水平相应发生变化,尤其是实际停车泊位建设工程投资额、实际投入运营的停车位数量和职工人数是影响成本水平的主要因素。

(三)本次成本调查结论仅作为制定营山县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参考依据之一,不作他用。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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