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城区公建停车场停车服务成本调查结论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第三方对四川绥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营山佳翔智慧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营山县城区公建停车场停车服务成本资料进行了调查审核,现予公示。
一、经营者基本情况
(一)项目承建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绥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由营山县国资国企服务中心投资设立,于在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营山县文运路奥体中心体育馆南1楼,法定代表人:何毅,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公共交通;通用航空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交通设施维修;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广告设计、代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物业管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园区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运营单位基本情况
营山佳翔智慧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系由四川绥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于2021年07月16日在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文运路奥体中心体育馆南1楼,法定代表人:廖彬雁,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出版物零售;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停车场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游览景区管理;自然遗迹保护管理;包装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办公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招生辅助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招投标代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成本调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四)《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
(五)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
三、主要成本项目调查情况
本次实地调查审核,由第三方机构对绥兴交投公司承建、佳翔智慧城市管理公司运营的城区公建停车场停车服务相关的项目投资、运营成本、期间费用等各环节发生的成本支出进行详细调查审核和调整。本次调查选取了地面停车场共5个,均属新建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核增或核减了应计入和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具体成本调查审核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 | 单位 | 申报数 | 核定数 |
一、停车位数量 | 个 | 914 | 1843 |
二、运营成本 | 万元 | 90.40 | 97.80 |
(一)人员支出 | 万元 | 75.40 | 70.39 |
(二)员工服装费 | 万元 | 1.00 | 0.60 |
(三)数据通讯费 | 万元 | 1.00 | 5.95 |
(四)水电费 | 万元 | 5.00 | 12.86 |
(五)维修(护)费 | 万元 | 8.00 | 8.00 |
三、固定资产折旧 | 万元 | 10.59 | 83.20 |
1.房屋构筑物折旧 | 万元 | - | 71.15 |
2.静态交通物联网电子设备折旧 | 万元 | 10.59 | 12.05 |
四、无形资产分摊 | 万元 | 135.67 | 73.44 |
五、期间费用 | 万元 | 147.00 | 63.53 |
(一)管理费用 | 万元 | 22.00 | 9.20 |
1.办公费 | 万元 | 20.00 | 7.20 |
3.业务招待费 | 万元 | 2.00 | 2.00 |
(二)财务费用 | 万元 | 125.00 | 54.33 |
六、年度停车总成本 | 万元 | 383.66 | 317.97 |
七、年度停车单位成本(即年度标准车位单位成本) | 元/年·车位 | 4,197.59 | 1,725.28 |
八、每日停车单位成本(即每日标准车位单位成本) | 元/日·车位 | 11.50 | 4.73 |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次成本调查所依据的原始资料由绥兴交投公司、佳翔智慧城市管理公司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上述两个公司负责。
(二)本次成本调查期间,该项目未正式投入营运,当实际运营时,成本水平相应发生变化,尤其是停车场建设工程实际竣工结算确认的投资额、实际投入运营的停车位数量和职工人数是影响成本水平的主要因素。
(三)本次成本调查结论仅作为制定营山县城区公建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参考依据之一,不作他用。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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