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营山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方案听证会的公告(一)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第21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召开营山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38名。由下列人员构成:
(一)消费者(机动车拥有者)16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有意参加本次听证会并符合本公告“第三点”所列条件者,请在报名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县发改局在报名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参加人。自愿报名者名额不足部分由县消费者协会推荐补齐。
(二)经营者2名。营山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绥兴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从事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企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社会化停车服务企业代表各1名。有意参加本次听证会并符合本公告“第三点”所列条件者,请在报名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县发改局在报名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参加人。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代表共17名。由县发改局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5名,有意参加本次听证会并符合本公告“第三点”所列条件者,请在报名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县发改局在报名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旁听人。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营山县常住居民;
(二)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积极负责征集并客观公正反映所在群体或社会层面的意见;
(四)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对听证资料能严格保密。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的姓名、性别、职业等信息)。
四、参会新闻媒体名额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设记者席2位,县发改局将从自愿报名参会的新闻媒体中随机抽取,也可邀请新闻媒体参会。
五、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新闻媒体报名者需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记者证;其他利益相关方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介绍信)于2023年3月20日至4月4日(8:30—12:00、14:30—18:00,双休日除外),到县发改局报名(地址:营山县正西街48号,县政府办公楼后楼415室,电话:8221100),并如实提供职业、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特此公告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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