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7446730486/2023-0001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3-11-07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营山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11-07 | 来源: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7号)《四川省定价目录》(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等政策法规,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78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我省配气价格监管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05号)等文件精神,经调查测算,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营山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2023年顺价调整方案》,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因政策出台的时间压力和紧急程度等因素,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一)联系电话:0817-8283559

(二)电子邮箱:875264082@qq.com。

(三)信函: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营山县正西街48号),请在信封上注明“营山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营山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