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营山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7号)《四川省定价目录》(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等政策法规,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78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我省配气价格监管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05号)等文件精神,经调查测算,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营山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2023年顺价调整方案》,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因政策出台的时间压力和紧急程度等因素,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一)联系电话:0817-8283559
(二)电子邮箱:875264082@qq.com。
(三)信函: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营山县正西街48号),请在信封上注明“营山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营山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方案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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