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000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1-09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营山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4-01-09 | 来源: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自规局:

现将《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南发改收费〔2024〕1号)转发给你局,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南发改收费〔2024〕1号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营山县财政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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