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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3008774051C/2018-0044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8-09-27

营山县清水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9-27 |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清水乡人民政府是营山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个基层政权机构,属国家行政机关,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负责村镇建设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及各项公益事业;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攻坚破难夯基础战贫困,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发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民生工程,全体乡村干部咬定青山不放松、撸起袖子加油干,走基层、进农家,奋战一线、倾情帮扶,干部作风更加务实亲民,干群关系更加紧密亲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紧紧围绕年度减贫任务,在“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上下功夫,脱贫项目全面实施。脱贫道路加快建设,银鸽村完成4公里水泥路和2.5公里柔性路面建设;老银村完成2.75公里水泥路建设,2.865公里道路完成水稳层铺筑,正加快水泥层铺设;双井村完成2.94公里村道水稳层铺设。脱贫产业加快培育,主动招引业主,流转土地1500余亩,成立专业合作社2个,建立脱贫奔康产业园4个,连片发展枳壳、佛手、水产等特色产业;村集体经济实现零突破,老银、银鸽分别实现集体收入12000元和8600元,300余名务工贫困户人均增收5600元以上,136户贫困户均实现扶贫产业保底分红240元。

二、坚定不移提品位优环境,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加快村道公路建设,坚持把村道路建设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全乡全年新建村道公路30余公里;支持湿地公园建设,28米宽湿地大道建成通车;配合环湖公路建设,环湖公路碎石层完成铺设;全乡路网进一步优化。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实施老银、双井、银鸽等3个乡村整治项目,完成风貌整治216户1.2万平方米。投入危改资金642.2万元,完成C/D级危房改造416户,其中完成建档立卡C级危改66户,D级危改94户;完成一般户C级危改187户,D级危改69户。投入资金210万元,完成易地搬迁户29户。万书村5个移民避险解困安置点基本完工,附属工程即将启动招标。全乡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大力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加快推进老银、双井、银鸽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三个贫困村实现整村集中供水,切实解决了1308户4621人安全饮水问题。持续强化生态建设,高位推动中省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面打响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力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和专项整治。

三、以民为本强保障惠民生,民生福祉不断改善。注重民生保障。全面启动社会兜底对象复核工作,51户年老体弱、292户重度残疾和49户重病患者、孤寡老人、孤儿等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全部纳入社会兜底范畴。城乡低保动态调整平稳有序,共动态调整28户30人,全乡社会保障兜底570人。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免费为117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122名农村五保户参加新农合,为475名低保人员、49名重点优抚对象、243名重度残疾人补助个人缴费部分,实现了医疗救助全覆盖。全面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3万元、老年补贴12.36万元、低保金112万元、优抚金8.6万元。对低保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救济对象不设病种限制,建立222名贫困残疾人健康档案。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四、不忘初心建机制强管理,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会前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坚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落实村干部坐班制度,推进“五公开一提升”工作机制,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警示约谈乡村干部30余人次,批办违纪案件2件,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清水乡人民政府,内部机构设置三办两中心:即党政办、经发办(下设财政所)、社事办(下设民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40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7.8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00万元,占100%。2017年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2073.96万元,下降147.84%,主要原因是人员、专项经费减少。(数据来源财决公开01表)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40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8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906.02万元,占100%。2017年支出合计比上年减少2073.96万元,下降147.8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退休人员经费交机保、专项经费减少等。(数据来源财决公开1-2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02.84万元,支出总计1,402.8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2073.96万元,下降147.8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67.84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583.96万元,下降135.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退休人员经费交机保、专项经费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67.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30万元,占24.17%;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占0.4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16万元,占3.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万元,占0.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5万元,占0.92%;节能环保支出  34.50万元,占2.95%;城乡社区支出8.00万元,占0.69%;农林水支出601.22万元,占51.48%;交通运输支出13.00万元,占1.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84万元,占1.19%;住房保障支出154.35万元,占13.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决算数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决算数为264.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决算数为4.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决算数为23.48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决算数为14.68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决算数为6.72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10.75元,完成预算100%。

6.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决算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决算数为2.00 12.50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决算数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决算数为54.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决算数为86.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决算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决算数为8.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决算数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决算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决算数为228.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决算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决算数为7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决算数为6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决算数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决算数为1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决算数为120.70万元,完成预算10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为33.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9.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7.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0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7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1.3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26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1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脱贫攻坚工作5300,安全维稳4800,环境保护经费29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及平常业务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4.93万元,下降379.23%。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上级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会议费,安全生产得到进一步加强的结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52万元,比上年增加4.72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资料打复印、宣传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2017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2017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内设人大机构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内设政府机构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内设财政机构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内设党委机构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  广播(项): 指反映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1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  群众文化(项): 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 指财政用于退耕还林粮食折现方面的补助。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指其它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反是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充市营山县清水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财决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1-1表、收入决算表

    财决公开1-2表、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2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3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公开4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公开4-2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3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4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5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5-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6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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