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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3008774051C/2018-0045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8-09-27

营山县绥安街道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9-27 |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加强城市建设管理职能、实施综合管理、统筹社区发展。

    2、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3、加强环境保护职能,全面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4、加强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稳定。

    5、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和党员在促进城市繁荣、保持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二)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是城市管理,提升社区服务能力,着力保障民生,具体做好基层党建、城市建设管理、安全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征地拆迁、民政计生、文化教育、迎检、夜巡等工作。解决了碑垭口社区、白塔社区、云凤山社区、白坝社区阵地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绥安街道办事处本级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下:内设六个办公室和三个中心,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民政所、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289.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9.43万元,占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47万元,占16%;其他收入0.8万元,占0.0003%。2017年收入合计比上年增加925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我街道2016年6月才运行,2016年只有半年的收入。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28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01万元,占71.54%;项目支出649.35万元,占28.46%;2017年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1043万元,增长84.2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街道2016年6月才开始运行,2016年只有半年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15.26万元,支出总计2280.5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925万元,增长67.8%;支出总计增加1051万元,增长77.0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53.66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50.58%,与上年相比,增加643.69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我街道2016年6月才开始运行,2016年只有半年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921.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3.66万元,占56.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88万元,占11.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9万元,占1.34%;住房保障支出83.97万元,占4.40%;农林水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37.68万元,占22.78%。行政运行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0万元,占3.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决算数为1083.66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3万元,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2. 一般公共服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57.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大楼还未审计验收,还有52万元未支付。

4. 社会保障和就业义务兵优待:决算数为53.76万元,完成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2016年义务兵未提供资料,5.6万元未发放出去。社会保障和就业老龄事务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日间照料中心工程还未完工,未支付。其他优抚支出决算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政局多拨0.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临时救助决算数为153.45万元;完成预算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准确把握救助对象,2017年还未支付34.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决算数为25.9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决算数为83.9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决算数为437.68万元,完成预算9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还有1万元未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1.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5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0.0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绥安街道是城区乡镇,城区范围内的公务不安排接待。绥安街道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0.03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0.0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0.0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2017年10月19日营山县政协对口协商社区管理工作,接待金额0.03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083万元,下降0.0000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我绥安街道是城区乡镇,城区范围内的公务不安排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4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万元,比上年增加184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街道2016年6月才运行,2016年只有半年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本部门2017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2017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内设人大机构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内设政府机构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内设财政机构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内设党委机构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  广播(项): 指反映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1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  群众文化(项): 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 指财政用于退耕还林粮食折现方面的补助。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指其它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反是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充市营山县绥安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财决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1-1表、收入决算表

    财决公开1-2表、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2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3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公开4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公开4-2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3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4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5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5-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6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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