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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3008774051C/2018-0045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8-09-27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9-27 |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方方面面的工作,包括组织、人事、安全、人大、民政、财政、安全生产等工作,具体做好各项工作,以推动新店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重点完成脱贫攻坚、安全生产、财政民政等工作,做到主抓脱贫攻坚这项政治工作,负责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建设,财政做好惠农资金的相关工作,民政维持好基本民生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级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新店镇人民政府本级,以及下属二级单位0个。本级机构设置情况如下:分为行政机关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行政机关机构设置3个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事业单位机构设置2个中心,农业服务服务中心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316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8.05万元,占100%;2017年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776.85万元,下降19.69%,主要原因是抚恤收入、退耕还林收入、农林水收入、农村综合改革收入等减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316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14万元,占19.26%;项目支出2557.91万元,占80.74%;2017年支出合计比上年减少776.85万元,下降19.69%,主要原因是抚恤支出、退耕还林支出、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等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68.05万元,支出总计3168.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776.85万元,下降19.6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168.05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776.85万元,下降19.69%,主要原因是抚恤收入、退耕还林收入、农林水收入、农村综合改革收入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168.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92万元,占7.67%;教育支出213.77万元,占6.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9万元,占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75万元,占2.2%;节能环保支出74.87万元,占2.4%;农水林支出1602.2万元,占50.5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48.75万元,占20.48%;住房保障支出255.3万元,占8.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242.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决算数为213.77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6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决算数为69.75万元,完成预算100%。
5.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74.87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160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国土海洋等气象支出类:决算数为64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0.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9.43万元、津贴补贴57.05万元、奖金126万元、绩效工资36.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63万元、抚恤金8.22万元、生活补助138.11万元、住房公积金0.16万元。

公用经费7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27万元、印刷费5.78万元、水费1.44万元、电费5.05万元、差旅费6.51万元、维修(护)费2.17万元、会议费4.34万元、培训费5.06万元、公务接待费4.46万元、工会经费12.16万元、福利费0.1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7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4.4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6批次,4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54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有所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4万元,比上年增加3.93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政府商品和服务支出开销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内设人大机构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内设政府机构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内设财政机构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内设党委机构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  广播(项): 指反映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1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  群众文化(项): 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 指财政用于退耕还林粮食折现方面的补助。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指其它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反是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充市新店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财决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1-1表、收入决算表

财决公开1-2表、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2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3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公开4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公开4-2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3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4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5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5-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6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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