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008774297E/2024-000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2-18

南充市营山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第四批)

时间:2024-02-18 | 来源: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2023年度稳岗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218日至2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南充市营山县2023年稳岗返还名单(第四批)



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42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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