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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30087780014/2023-0011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11-10

城南街道2023年冬季腌腊制品规范熏制工作方案

时间:2023-11-10 | 来源:城南街道办事处

冬季已至,腊制品熏制产生的烟气污染将是今冬明春制约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为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按照《营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腊制品定点规范熏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通过强化领导,完善措施,多措并举,禁止烟熏与无烟熏制相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力推动腌腊制品规范熏制工作,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围绕禁熏范围和集中熏制点,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职责,强化疏堵结合、严格考核、奖惩挂钩的工作措施,巩固前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努力实现辖区禁熏范围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规范熏制的工作目标,切实改善空气质量,营造空气清新、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

三、工作范围

城南街道所有域。

四、设备部署

各村(社区)要对环保熏制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并做好运行准备,于1120日正式启用熏制设备我街道共15台,其中景阳社区2台、火车站社区2台、碑垭口社区2台、三星社区2台、保真社区2台、兴隆社区2台、文峰村1台、云雾村1台、走马村1,扩大范围解决群众熏制需求,加大网格化巡查,引导群众定点规范熏制腊制品,凡设置有环保熏制设备的村(社区)行政区域内不得出现群众私自露天熏制造成烟气污染现象。请各村(社区)实地调研并于1112日下班前将《2023年城南街道环保定点熏制布点情况表》报送街道环保办。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召开冬季露天腌腊制品熏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组织辖区居民到指定地点规范熏制,落实驻村领导干部包村、村(社区)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并明确奖惩措施,将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发生露天熏制现象的村(社区)严肃处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充分利用广播、微信、QQ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踊跃参加规范腊制品熏制知识宣传和公益活动,鼓励发动亲朋好友安全文明制备腊制品,积极劝导违规熏制腊制品人群,主动检举违法熏制腊制品行为,营造共治共管的社会氛围,全力确保入冬县城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加强巡查,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落实露天熏制巡逻队,负责本村(社区)内的腌腊制品规范熏制工作,每天不定时对全村(社区)范围进行巡查,一旦发现露天熏制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村居和干部依据规定进行问责处罚。


营山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31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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