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1-11月,营山 PM2.5浓度为3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变差)15.7%;优良天数率为91.3%,同比下降(变差)5.4%,出现重度污染2天。根据省上预测,12月有3-4次大气污染过程,其中12月2日-15日污染过程最严峻,将可能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大气污染过程,对照省市下达目标任务,我县污染天数仅剩3天,营山全年大气目标将面临巨大挑战,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控制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现就城南街道进一步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营山县2023年PM2.5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率达到91%以上(即优良天数达到333天)。
二、工作举措
(一)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各村(社区)要持续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行为。
(二)强力推动腌腊制品规范熏制工作。各村(社区)运用好现有环保熏制设备(我街道共15 台,其中景阳社区2台、火车站社区2台、碑垭口社区2台、三星社区2台、保真社区2台、兴隆社区2台、文峰村1台、云雾村1台、走马村1台),加大网格化巡查,引导群众定点规范熏制腊制品,凡设置有环保熏制设备的村(社区)行政区域内不得出现群众私自熏制烟气污染现象。
(三)深入开展砂石堆码加工专项整治。加强排查管控,要求砂石加工及料场堆码必须覆盖、打围、喷淋,进出口设置水槽,有效控制扬尘排放。对违规设置的砂石加工堆码场要坚决取缔。
(四)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加大重污染天气应对,在发布预警和管控通知后,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要对照《营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开展属地、行业内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重点加大建筑工地、道路路面、工业企业、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污染管控,切实减缓污染物累积。
三、组织保障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周密部署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二)加大监督检查。街道环保办、城乡建设办、社工建设办将对砂石堆码、焚烧秸秤、扬尘污染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
(三)加强考核问责。街道环保办将实时通报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滞后的村(社区),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无法完成的,由街道纪工委严肃追责问责。
营山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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