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0087780014/2024-0002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3-06

关于天然水域禁捕实施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4-03-06 | 来源:城南街道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城南街道天然水域十年禁渔落地落实,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河长制办公室要求,结合城南街道实际,现将城南街道天然水域禁捕实施网格化管理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各村(社区)要主动作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要不断强化禁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禁捕退捕工作作为约束性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建立起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健全网络,明确职责。按照省、市、县要求,城南街道天然水域禁捕网格管理员以街道河长制平台为依托,将天然水域禁捕与河长制巡河有机结合,充分整合行政资源,建立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系统,村(社区)级河长就是该河段范围内的天然水域禁捕网格员,各网格员要认真履职尽责,要把禁捕工作纳入日常巡河的重要内容,确保禁捕水域全面监管。

三、加强协作,严格考核。城南街道纪工委、河长制办公室、防汛办、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共建共管、共享共治的管理格局,确保城南街道天然水域十年禁捕落实见效。将天然水域十年禁捕网格化管理纳入年度河长制考核内容,将开展督促检查、暗查暗访,对禁捕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 ),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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