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008774449T/2025-00040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5-09-29
发布日期
2025-09-29

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29 | 来源: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注册对象

(一)营山县行政区域内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公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营山县行政区域内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依法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档案不在南充市范围内的教师暂不参与此次定期注册。

二、定期注册的条件

(一)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或符合定期注册对象要求的民办学校聘用一年以上的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达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标准;

4.首次注册的教师,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首次注册的教师,上一年度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72个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7.新进学校的人员首次注册,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达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标准;

2.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注册周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注册:

1.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影响到当年度教育教学考核的。但经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进修学习、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病假、产假等情形除外;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两学年以内,恢复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达到注册条件的,在下一年度申请注册;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二学年及以上恢复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重新首次注册。

2.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360个国家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的(含虽然完成培训学时但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未完成360个国家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的,达到规定学时或学分后的下一年度申请注册;

3.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合格等次的;

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除外),从考核合格起重新计算注册周期,注册周期内考核合格,再申请注册。

暂缓定期注册的人员,学校可视其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暂缓期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不合格,影响恶劣的;

2.在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4.无故未申请定期注册的;

定期注册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1.符合条件的注册对象在2025年9月29日—10月29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

2.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注册个人用户,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相关内容填写个人信息(若《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按纠错后的正确信息注册),“注册机构”选择“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确认点”选择所在片区确认点。

3.认真阅读并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向相应确认点提交资料。

4.设置登录信息:设置密码(8位以上)和邮箱并牢记。

5.填写现阶段工作相关信息:按提示从左到右依次填写;“现任教学校名称”填写学校全称(与学校公章保持一致);“岗位性质”在编在岗的教职工选择“在编在岗”。

6.上传照片,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申请信息。

7.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进入申请人登录页面进行登录,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8.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9.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二)材料受理

1.个人申报资料

申请人网上注册成功后于10月30日-10月31日期间(具体时间由学校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向任教学校提交下列资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多本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与网报信息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首次注册的教师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最高学历复印件1份。

2.现场确认(每人1个档案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和所有复印件须经所在学校领导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学校公章)

任教学校受理个人资料后,11月5日—11月12日到相应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由片区教育督导组审核确认,确认用户对申报对象是否具备注册条件进行审核,并登录管理系统(网址https://queren.jszg.edu.cn/portal/home/auth/confAdminLogin)对网报信息有误的,提醒申报人员限时整改,给出相应确认意见。学校经办人员将审核情况,如实填写至相应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并签署审核意见,同时提供《关于XX同志的年度考核结论等情况证明》(附件1)。

以上资料随同个人资料一并装袋,以下表册单独上交,并于2025年11月12日前将电子档由片区汇总上传至rsg12345@126.com邮箱。

(1)《营山县2025年教师资格注册人员信息汇总表》2份(附件2);

(2)《营山县2025年教师资格证书注册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3);

(3)《营山县2025年教师资格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4)。

3.初审(11月12日-11月28日)

各片区教育督导员按规定时间(见附件5)将定期注册系统资料整理报送县教体局人事股初审,初审相关情况将及时反馈给片区和学校,由学校通知申请人审核情况并督促申请人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4 .复审、终审(12月1日-12月26日)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于12月1日-12月18日对注册结论建议进行复审,四川省教育厅于12月19日-12月26日终审,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有关信息。

5.公示、归档

四川省教育厅终审后,县教体局将所辖中小学教师注册结论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并加盖公章,申请表一式2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打印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制发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贴花”,粘贴至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片区、学校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重要性,成立相应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定期注册工作应急处理机制,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片区、学校要切实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政策的解释与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程序,认真抓好申请、材料受理、审核等各环节工作。同时,要及时为中小学教师答疑解惑,妥善处理好注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严肃纪律,保证质量。申请定期注册的人员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县教体局将作出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意见,并给予相应处理,已经注册的,将撤销注册。学校要依据真实情况,为本校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证明材料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关于XX同志的年度考核结论等情况证明

      2.营山县2025年教师资格注册人员信息汇总表

      3.营山县2025年教师资格证书注册信息汇总表

      4.营山县2025年教师资格信息汇总表

      5.营山县各片区初审时间安排表




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9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