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细化落实《四川省监理总站关于做好2024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川农机监〔2024〕2号)和《南充市农机监理所关于做好2024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南充市农机监理〔2024〕1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4年全街道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全街道农机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农机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分析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明确工作重点、难点和工作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农机安全责任落实到村(社区)、机主和机手,做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人人有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开展农机安全检查,排险除患
督促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强化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安全的排查整治,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重点指导农民(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手加强农机具维修保养、安全检验、粮食烘干场所、油料存储区域、提灌站泵房用电等关键环节、关键区域的安全检查,确保机具设备安全运行、场所设施安全,同时注重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坚决杜绝违规载人作业、违规人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抓好重点时段、重点机具监管
抓好“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时段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辖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重点地段开展日常宣传和检查,确保重要时段、地点有人巡查,促进农机作业安全生产。重点查处微耕机非法拼装改装挂车(拖车)作业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台账
要定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强重大节假日,雾、雪、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环境的排查整治工作。健全相关台账资料,及时跟踪隐患整治结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大特大事故发生。
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之“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对其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耕整地机械、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除草机等农业机械建立台账”,抓好相关台账的健全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安全宣传月”、安全宣传进农村、安全检查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条例》等,并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各村(社区)要坚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和健全信息互通机制、事故处理协作机制,有效保障农机安全运行,坚决杜绝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营山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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