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0087780014/2024-0002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3-15

城南街道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3-15 | 来源:城南街道办

为进一步推进城街道无偿献血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公民献血条例》、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公民无偿献血目标任务的通知》(营府办函﹝202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省献血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满足临床用血为宗旨,为做好日常血液应急保障工作,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放在首位,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各村社区街道部门共同努力,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街道的目标任务。

二、目的意义

献血是指健康人献出少量血液,输给需要补充血液的病人,以挽救他们的生命。血液被人们誉为生命之河,正常人一刻也离不开它。外伤性出血、产后大出血、严重烧伤、各类血液病以及实施外科手术的伤病员就更需要输血来补充、救治。输血是治疗失血性疾病和血液再生障碍性疾病的重要手段。但在目前条件下,血液还不能用人工制造或完全替代,医疗用血只能依靠广大健康、适龄公民献血来获取。因此,献血的意义在于互相帮助的原则为基础,由健康人献出少量血,去挽救他人的生命的高尚行为,是救死扶伤献爱心的善举。

三、工作安排

(一)采血时间

1.2024521上午830—1200);

2.20241121上午830—1200);

3.每周二至周六(0900—1600

(二)采血地点

202452120241121在城南街道办事

处大门外(营山县碑垭路203号)每周二至周六(0900—1600),在县城绥山广场爱心献血屋。

(三)人员组织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献血活动,精心组织本村(社区)的干部群众必须带好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献血,确保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无偿献血是一项利人利己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每个健康公民应尽的义务。各村(社区)书记为无偿献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对照目标任务,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无偿献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街道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切实承担动员和组织本单位适龄健康公民参加自愿献血的职责。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村(社区)和街道干部职工要率先垂范,积极带头,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普及无偿献血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献血知识和无偿献血相关政策规定,营造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良好氛围和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无偿献血积极性和自觉性。街道卫健办、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要通过倡议书和其他活动形式,动员号召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利用“5·8”国际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者日”,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的关注和支持,激发干部群众对无偿献血的参与热情。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街道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2024年度街道对各村(社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街道纪工委要随时掌握各村(社区)无偿献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督促工作目标的完成。对完成无偿献血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无偿献血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干部群众,所在单位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适当补贴和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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