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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30087746760/2024-0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1-02

中共营山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木垭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24-01-02 | 来源:木垭镇

根据中共营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2023年12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木垭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副主任陈钢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敬健关于在全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胡元同志分别向木垭镇党委书记何振华和镇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何振华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如何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重要讲话。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胡元在反馈会上指出:总的来看,木垭镇党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断推进木垭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巡察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贯彻站位不够高,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村新型经济组织运行机制不健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力,违反财经纪律制度,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突出,落实党建责任有差距,镇党委巡察整改不够重视,相关责任人落实不到位。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胡元提出了两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镇党委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镇纪委要增强监督执纪的能力。

陈钢指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深挖细查问题,深刻查摆深层次原因;三是强化立行立改,坚决把巡察意见整改到位;四是讲究方法程序,坚决把巡察问题整改到位。

何振华指出,一是高度重视,全面认领问题;二是深刻反思,强化原因剖析;三是注重实效,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引以为戒,扩大巡察成果。

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木垭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全体镇干部,各村(社区)常职干部,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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