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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30087779225/2022-0001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东升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8-17

东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升镇2022年全域全年禁止焚烧秸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8-17 | 来源:东升镇

东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升镇2022年全域全年禁止烧秸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现将《东升镇2022年全域全年禁止烧秸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东升镇人民政府            

                                                     2022817日            

东升镇2022年全域全年禁止烧秸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结合自身实际,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全镇全域“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个黑斑”,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以春、秋农作物生产收获季节为重要监管时段,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贯彻落实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总体要求,加大宣传,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网格化禁烧监管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联片、驻村干部联村、村干部包社、包田块的网格化禁烧监管体系。网格划分为三级:主要领导为一级网格责任人,全面负责全镇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联片领导、驻村干部为二级网格责任人,联片、驻村干部包干指导三级网格禁烧工作;村干部为三级网格负责人,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明确村干部包社、包田块,负责所包社、田块秸秆禁烧工作,死守看牢,24小时巡查,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总之,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

(二)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务必在各自辖区内种植区域位置、主要道路口设置“秸秆禁烧”警示牌,警示群众,杜绝焚烧现象发生。同时以召开院坝会、播放广播、悬挂农业环保宣传标语、张贴“营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全年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办宣传栏、(镇)村干部走村串户、举办秸秆综合利用知识讲座及现场示范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广泛深入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具体做法、秸秆还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秸秆焚烧的危害等,重点要加强对老人的宣传工作,并筛查秸秆焚烧风险户,作为长期、重点宣传教育和监管对象,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

(三)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队)

为确保我镇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镇上成立9个秸秆禁烧巡查小组,由联片领导为组长,驻村干部为成员。各村及社区也要成立秸秆禁烧巡查队,加强对重点区域进行巡逻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特别是在秸秆焚烧高发季节夏季(5月至6月下旬)秋季(8月至10月)、重点时段晴天早上(600900时)和黄昏(18002100时)开展巡防布控,做到早上、黄昏时段监管不缺位。

(四)严肃查处焚烧行为

镇域内全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杂草及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在秸秆焚烧易发期,要组织镇、村、社干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重点区域固定专人,做到全天候监控,全覆盖检查,确保境内无秸秆焚烧,河道、河塘、沟渠等水体无秸秆污染。对露天焚烧秸秆其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拒绝或妨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东升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镇长任组长,各联片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村(社区)书记、驻村干部为成员,全面负责农作物秸秆焚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

(二)强化督查,考核问责

禁烧期间,由镇纪委牵头,对18个行政村及社区实行交叉督查。对重视不到位、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致使辖区内被检查发现两次以上被上级检查发现火情被通报的村(社区),将对该村(社区)干部进行约谈,启动问责程序。

(三)及时总结和上报

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村及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每天的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工作日报,并发送至微信群中,由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办人员进行收集。


附件:1.东升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2.东升镇秸秆禁烧巡查小组人员及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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