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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7-04

营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山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05 |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营山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动实施方案》经十七届县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营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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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关于切实提升政府系统行政效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政府系统开展效能提升年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紧扣县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加快建设有影响力的山水田园城市和川渝合作示范县,争创全市经济副中心奋斗目标,聚焦推进政府简政放权、便利快捷、循环顺畅、高效有力、公平公正,以提升政府审批效能、服务效能、运行效能、执行效能、监管效能为重点,认真解决事关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全面提升政府系统行政效能,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实现全县政府系统行政行为明显规范、行政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成本明显降低、行政效率明显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推动全县政府系统行政效能建设走在全市一方阵

——决策更加科学。健全和完善县政府重大行政事项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提高政府决策效率,提升政府决策质量,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入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政策、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

——执行更加有力。政府工作贵在执行,重在落实。始终把政府工作置于县委坚强领导之下,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执行意识,全面提高政府执行力,把党委决策细化为抓推进的具体举措,转化为抓落实的具体成效,为营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运转更加高效。坚持用户导向用户体验,撬动政府部门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全方位改革,坚决砍掉不必要的程序、不必要的环节、不必要的形式,坚决整治庸懒散浮拖、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让企业和群众从政府效能的提升中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捷度和获得感。

——作风更加务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引导政府系统党员干部以攻坚克难的昂扬斗志和卧不安枕的责任担当,坚定不移强推进、抓落实,努力在全县政府系统汇聚同心干事创业的正能量,营造会干实事、多干实事的浓厚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简政放权,全面提升政府系统审批效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推进行政审批提速。稳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划转行政审批职能及人员,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深化审批服务理念、制度等全方位、多层次变革,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精简审批环节,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好办事、不添堵。〔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各审批职能部门〕

2)加快建立容缺审批机制。全面梳理编制容缺审批事项清单,打破原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审批模式,探索一边补充材料、一边受理审核,实行清单内事项容缺受理、补缺发证、双向承诺、弹性流程〔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审批职能部门〕

3)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改、立、释的情况,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牵头领导:陆昌斌,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4)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改、立、释的情况,动态调整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职责边界。〔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5)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改、立、释的情况,切实抓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涉审中介服务等事项。〔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6)深化完善项目审批服务。依托县行政审批局设立的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处,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项目服务经理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县重点项目落实1名牵头部门的中层干部为项目服务经理,开“一对一”“点对点”的“经理式服务”,代办项目各环节相关手续,做好上下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的困难和问题。〔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审批职能部门〕

2.深化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7)规范政府性投资。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批,所有政府性投资,凡无资金来源的一律不立项、不财审、不实施,政府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审批。〔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

8)规范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法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9实施“四联合”评审勘验。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审批等流程,全面推行“联合评审”“联合踏勘”“联合图审”“联合验收”,执行超时默许制和缺席默许制,将联合评审时限压缩18个工作日,联合验收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人防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10)压缩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时限。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前置要件、优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间,2019年全县范围内实现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领导:张玉杰,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11)实行施工许可五证合一。将建设项目报建、合同备案、质量报监、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办理等5个建设审批服务事项整合为1个施工许可事项,一窗集中受理,同时审批,将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牵头领导:张玉杰,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12)压缩水电气报装时限。设立水、电、气报装综合窗口,进一步精简申报要件,取消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将民用天然气报装压缩至10个工作日,自来水报装压缩至7个工作日(包括申请现场踏勘审批签订用水合同缴费),供电报装平均时限缩减20%以上。〔牵头领导:梁红光,责任单位:县供水公司、县供电公司、县天然气公司〕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3简化企业开办程序。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流程和放宽登记条件,扎实推进“先照后证”“证照合一”“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政银合作”等改革,大力推行电子化登记,实行公安、市场监管、税务、文旅、人社等部门平台互通、信息共享,进一步简化材料要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零见面”的“一键通”在线办理,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牵头领导:梁红光,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二)聚焦便利快捷,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服务效能

5.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14)推进一门服务。不断强化政府权力的制度约束,将群众急需的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更多地直接下放到乡镇,扩大乡镇人权、财权,做到权责匹配,提升基层承接能力;完善县、乡镇(街道)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比例达到100%。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转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不低于80%。〔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15)实施一窗受理。整合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设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推行帮办、代办和绿色通道制;推广错时、延时和节假日服务;推广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在自助设备上开通咨询、取件、领表服务功能,推动自助服务设备由查询型办理型升级。〔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审批职能部门〕

16)推行代办服务。健全县、乡、村三级代办体系,设立代办服务窗口,配备代办工作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无偿提供代办服务。推行代办服务+”,培训专职代办员和兼职代办员,根据企业和办事群众需求,适时拓展代办方式和服务内容,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17)开展上门服务。依托县行政审批局设立的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处,针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前往政务服务窗口办理事项的或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中需要现场勘验、现场会审、现场指导的事项,由县行政审批局协调相关部门安排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申请的业务登记类别准备上门服务资料、询问笔录,并按约定的时间提前到达服务地点,依法为当事人受理或者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后送达办结情况及相关材料。〔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6.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18)推行最多跑一次。根据县本级公布的第一批562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基础上,加快梳理公布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力争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达100%。〔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19)推动一次办理。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一表申请、告知承诺等制度,做到办事指南一单清、群众咨询一口清、受理材料一手清、业务办理一次性完成。〔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绥安街道办〕

20)推进马上办。实行一般性事项在同一个部门的审批流程不超过受理、审核、决定3个环节,简单事项推行现场受理、现场审核、现场决定,实现当场办结,20196月底前达到60%的事项马上办12月底前力争达 80%。〔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21)深化减证便民。按照六个一律原则全面清理取消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对保留的证明,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并监督清单执行落实。〔牵头领导:陆昌斌,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7.加快推进一网通办

22)提升网上办事能力。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逐步完善邮寄送达等配套措施,推进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全县10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23)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托县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持续优化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积极推动各类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系统、跨层级共享,打破数据孤岛,达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逐步整合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掌上办,开发我县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实现一机在手、走遍营山。〔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8.推进就近办理

24)强化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乡镇(街道)、村(居)便民服务场所建设和升级改造,集中整合基层七站八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建设标准,下沉审批事项,前置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办事咨询、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线交互等服务。〔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25)实施联动服务。在全县范围内推广项目审批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联动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延伸,努力实现政务服务线上无休、线下无缝,基层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三)聚焦循环顺畅,全面提升政府系统运行效能

9.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

26)健全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南充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完善我县工作规则。〔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27)进一步统筹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政府全体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与政府廉政建设等会议套开。健全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决策制度,修订完善《营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对决策内容、时限、决策程序、实效等方面要有新的突破。〔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10.切实提高政府决策效率

28)规范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预公开和听证、实施情况后评估等制度,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29)提升决策实效。县政府各部门对需县政府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先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在科学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倾向性方案供县政府决策。重大事项确需县政府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应先召集有关部门充分研讨和协调,并提出具体建议和相应解决方案。〔牵头领导:县政府班子成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11.推进政府严格依法行政

30)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法定职责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全力推进法治营山建设。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切实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牵头领导:陆昌斌,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31)严把政府法制审查关。凡是以县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决策,凡需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凡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凡涉及经济社会等政务事务合同签订,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由县司法局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不得提请政府审议。〔牵头领导:陆昌斌,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32)提高合法性审查效率。有关单位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一次性提交相关审查材料。县司法局在收到提交审查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按照工作需要,急事急办、即到即办;对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决策事项,可适当延长审查时间。〔牵头领导:陆昌斌,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12.健全完善政府运行机制

33)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县政府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34)提高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健全政府系统集体学习制度,分行业开展专项培训和岗位练兵,全年开设就业培训、规划管理、金融和大数据等方面的专家讲座不少于12次。研究吃透上级政策,精准对接发展动向,挖掘含金点、找准契合点、扭住落脚点,着力化解发展难题。〔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35)强化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坚持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深化学习,聚焦聚力十件大事和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调研,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对全县特点明显、亮点突出的工作,要组建专班进行深入挖掘,总结分析提炼经验做法,以典型工作拉动日常工作、推进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36)强化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县政府各组成部门要按照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局、讲配合,坚决维护政令统一、畅通。〔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13.创新抓好精文减会

37)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篇幅。严格落实公文六不发要求,全年政府(办公室)发文数量减少30%以上。严格控制发文篇幅,除重大决策部署、规划、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外,政府系统涉及单个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10页,涉及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8页。政府系统各单位原则上只保留1种简报,简报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参考资料和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38)缩短公文运转周期。严格执行公文限时办结、首办负责制度,着力提升电子政务水平,在全县政府系统大力推广OA办公系统;建立公文按紧急程度办理制度,紧急公文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可按规定程序打破常规、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公文运转周期。〔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39)规范公文审批程序。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文件,起草单位须提供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代拟稿及起草说明,由县政府办按程序审核送签。代拟稿涉及多个部门的,在送县政府办前须由有关部门会签;涉及财政资金、人员机构编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立、任务分解、目标绩效考核等事项的,须事先分别征求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目标办的意见。〔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40)严控会议数量和时间。对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一律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套开,能开视频会议的一律不集中开会,能现场办公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开会,中、省电视电话会议涵盖到县(市、区)、市级没有新的具体措施的,一律不再开会,年内全县政府系统会议数量精简30%以上。除法定会议、研究部署全局性重大事项的会议外,一般性会议时间控制在2个小时以内,一个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个主题讲话,主题讲话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安排发言的,每人发言时间原则上控制在8分钟以内。〔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41)严控参会人员范围。参会人员应限定在与工作有直接关系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原则上每个单位参会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未经批准不得要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门一把手参会,减少陪会。县政府全体会议、政府系统全县性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00人,县政府专题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0人。各类会议要充分准备,重在解决问题。凡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统一由县政府办按有关规定办理;应由县政府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的名义召开,不得邀请乡镇负责人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县政府批准。〔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42)实行周三无会日制度。每周星期三原则上不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不安排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及部门名义举行的全县性会议。特殊情况确需召开会议的,必须报经县政府批准。以下会议不受无会日限制: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安排召开(参加)的会议;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定期召开的会议;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其他急需布置协调的会议。〔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14.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制度

43)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要工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对紧急突发事件要即发即报,妥善处置;对业务范围内需呈报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报告。向县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及时、真实、客观、公正,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牵头领导:县政府班子成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44)严格把握重要活动报告时限。对国、省组织的检查组来营山检查、指导、视察工作,省级及以上机关、及市级副处级实职以上领导干部、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著名企业家和重要客商来营山检查、调研、考察等重要活动,各单位必须在获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其中国、省组织的检查、指导、视察等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牵头领导:县政府班子成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15.建立突发事件反应机制

45)建立健全紧急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单位对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必须10分钟内向县委、县政府电话初报,30分钟内书面首报,1小时内书面详报;县政府应在2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电话初报,1小时内书面首报,2小时内书面详报。〔牵头领导:县政府班子成员,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46)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责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各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如无特殊原因,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于2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凡发生各类较大以上火灾、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等紧急情况,县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有关责任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妥善做好相关工作。〔牵头领导:县政府班子成员,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47)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工作应坚持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准确无误、安全保密的原则,做到有事必录,有件即办,急件快办,不压不误,联络畅通,报告及时,处置妥当。〔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四)聚焦高效有力,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执行效能

16.建立完善分线负责和沟通协作调度机制

48)建立完善分线负责机制。政府组成人员及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勇于担责、加强协作,高效抓好工作落实,不得推诿塞责、上交矛盾。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或部门之间能够联合办理的事项,由主办部门协调,协办部门应积极配合,不得推卸责任。副县长应当依职权办理的事情,不提交县长。〔牵头领导:县政府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49)建立完善协调沟通机制。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范围的复杂问题,由政府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协调会议,协办部门必须参加。部门之间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牵头部门必须明确、列明理由和依据,报县政府协调和裁决。〔牵头领导:李涛,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50)建立月计划周安排日落实制度。县政府每月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形成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每周对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形成工作清单;每日对工作进行预安排,提高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协调力、执行力。〔牵头领导:李涛,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51)建立重点工作调度制度。严格落实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得满分、争第一、一方阵。〔牵头领导:县政府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17.抓好重要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52)及时分解下达目标。对县政府主要领导批交办事项、《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或县政府办文件中部署安排事项,以及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县政府办要逐条梳理,编制任务清单,逐级分解任务,逐一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进度和办结时限,动态跟踪督办。〔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53)建立清单台账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部署及领导批交办事项,要全面梳理登记,汇总成册形成清单,建立重点任务工作台账,做到一个专项、一套方案、一抓到底,逐项高效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牵头领导:李涛,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54)及时研究部署。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收到工作任务后1个工作日内签批或部署,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和工作要求, 并将其相关方案在规定时限内以纸质或电子文档报送相关政府领导研究。〔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55)严格执行县领导批交办限时办结制。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部署及县领导批交办事项,必须按时办理落实,有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较复杂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复杂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极特殊的经申请后2个月内办结,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办结的,须申请延期,并及时按程序报送书面说明;涉及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承办单位应于批示作出第一时间首报办理情况。〔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56)建立考评约束机制。将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部署及县领导批交办事项落实办理情况纳入县级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效能考评。对办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承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经督办仍不落实或因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由有关部门追责问责。〔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目标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57)建立完善督办催办机制。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部署及县领导批交办事项实行专人负责、动态跟踪、催办督办。及时采用电话、短信、督办通知等方式催办督办。紧急、特急办理事项,随即催办督办;一周内办结事项,每两个工作日催办督办一次;一周以上办结事项,每周催办督办一次。承办单位对催办督办、提示提醒必须第一时间作出有效回应。〔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目标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58)建立完善回销制度。承办单位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要逐项报告,办理情况报告应定性明确、定量准确、文字精练。对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中涉及问题未解决或工作未落实的,不能视为办结,要持续跟进,及时反馈后续情况,直至落实为止。〔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18.严格督查考核

59)规范政务督查。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严格控制督查总量和频次,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政府和有关部门原则上每年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对乡镇(街道)、村(居)和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60)提高督查实效。对标国务院、省政府大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督查方式,有针对性对政府系统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省市领导批交办事项、主要经济指标、省市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事项开展重点督查,督查重实地、察实情、见实况,不依靠看照片、看资料、看台账,不以留痕多少来评价工作好坏。坚决治理庸懒散浮拖,打通执行落实最后一公里。〔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61)分层约谈提醒。强化日常约谈,县政府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和联系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约谈;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日常约谈;强化重点约谈,县政府领导对分管和联系的部门(单位)发生行政效能等方面突出问题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通过约谈,喊醒责任、讲明纪律、严格要求、提高效能。〔牵头领导:县政府班子成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62)充分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政德导向、为民导向、担当导向、实干导向、公认导向五大导向,全面落实容错纠错30条措施,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给改革创新者、担当实干者以及敢于作为者吃一颗定心丸,充分调动政府系统全体干部抓改革、促落实的积极性,充分激发干部创新干、勇于干的工作热情,全力提高工作效能,全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五)聚焦公平公正,全面提升政府系统监管效能

19.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63)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完善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充分运用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探索跨部门、跨区域联合监管,坚决避免运动式执法;有序推进互联网+监管。〔牵头领导:梁红光,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64)积极探索审慎监管。积极探索适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特点的审慎监管方式,对看得准的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一时看不准的,可监测分析、包容发展;对潜在风险很大、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监管,做到既大力支持新经济发展,又可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牵头领导:梁红光,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65)推行审管分离改革。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科学确定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职责定位,厘清权责关系,监管部门全方位做好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绝不允许推卸责任、绝不允许出现监管空白。〔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66)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强化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信息互动,审批部门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推送到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及时将监管和执法信息推送到审批部门,建立信息推送与接收跟踪落实制度,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67)强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开放互动、公众参与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着力建设开放政府。〔牵头领导:李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20.强化行政执法监管

68)强化行政执法培训。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分批次进行法治培训,以深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水平,从源头上祛除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粗暴执法等行政执法乱象。〔牵头领导:张玉杰,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69)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在一定范围内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进一步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重心下移。积极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优化基层治理网格,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牵头领导:陆昌斌,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70)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职权事项,规范程序、行为和自由裁量权。〔牵头领导:张玉杰,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19515—2019615日)

制定出台《营山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细化时间节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全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有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本地本单位动员部署会议;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615日前报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自查(2019616—2019626日)

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在全面深入查找效能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建立问题台账,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根据机关效能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迅速开展效能建设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效能意识和服务本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626日前报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第三阶段:整改提高(2019626—20191130日)

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开展效能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并进行常态化考核,定期通报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在前期自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四)第四阶段:总结考评(2019121—20191231日)

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于1125日前向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效能建设工作总结。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考评。根据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情况,择优选定5个单位作为效能建设示范点,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大力推广运用。召开全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总结大会,对效能建设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县长任执行副组长,其他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朱志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府系统效能建设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把效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全县政府系统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简报、专栏、标语等多种载体,高频率、大密度宣传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适时曝光典型负面案例,形成震慑警醒。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工作,推动效能建设向各行各业延伸,通过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相互促进,努力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生动局面。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全县政府系统要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增强机关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深化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四类培训,每年选取1—2门课程,在全县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以考促学的更新知识培训。增强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培育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实现提速、提质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四)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全县政府系统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持续巩固“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成果。深入开展投资软环境整治行动,持续打击“吃拿卡要”“推拖绕躲”“庸懒散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提高全县政府系统行政效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营山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营山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

为大力实施政府效能提升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 系统效能建设,县政府决定成立营山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营山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

     长:罗明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

执行副组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

长:素梅 县政府副县长

红光 政府副县长

陆昌斌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县政府副

张玉 县政府副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朱志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分别指导督促分管联系领域的效能建设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服务效能提升组、运行效能提升组、执行效能提升组、监管效能提升组、督查考核组。

(一)综合协调组

长: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朱志平   县政府办

员:县政府办黄志明,县机关事务中心梁益民,县电视台吴小康、县报道组彭杰。

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衔接联络各组工作事务。

2.制定《营山县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其他文件等,承办相关会议,收集整理、汇总归档相关资料。

3.制定全县“效能提升年”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开设专刊专栏,展示建设成果、报道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

4.收集整理全县政府系统效能建设信息,编发工作简报。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服务效能提升组

组  长:李  涛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晓波   县行政审批局

员: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县级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一次不跑”“就近办理”等服务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2.持续开展“减证便民”精简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涉审中介服务等事项,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项目服务机制、压缩项目行政审批时限、完善重大项目服务经理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推行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运行效能提升组

长:陆昌斌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罗永强   县司法局

员: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修订完善县政府议事规则,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和效率。

2.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强化职能部门主体责任。

3.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严把政府法制审查关,提高合法性审查效率。

4.强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

5.提升公文运转效率和政务会议效率。

6.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制度,严把重要活动报告时限,建立突发事件反应机制。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执行效能提升组

组  长:李  涛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朱志平   县政府办

员: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建立和完善分线负责机制,逐级明晰职责分工。

2.建立和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健全复杂问题协调会商制度。

3.建立和完善无缝对接的政府调度机制,严格落实“六个一”调度机制、“三分法”推进机制、“六联动”考评机制。

4.抓好重要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严格实行限时办结、考评约束、督办催办机制,完善分层约谈、按时回销制度。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监管效能提升组

组  长:陆昌斌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黄永强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员: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

2.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优化基层治理网格。

3.积极探索审慎监管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督查考核组

组  长:李  涛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春洁   县目标办

员:各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府系统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效能建设督查考核工作,分解下达工作任务,分类挂牌督办,开展考评考核,定期通报情况。

2.落实追责问责,对效能建设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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