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山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和《南充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对县本级行使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
二、起草依据
《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
《南充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
三、起草过程
根据《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和《南充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县行政审批局认真学习省、市文件精神,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梳理近几年来我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起草形成《营山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送审稿),2022年3月29日经县政府同意印发。
四、主要内容
根据省、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经梳理并征求各部门意见,形成《营山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公共服务事项涉及31个部门共173项,列入《目录(2021年版)》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限度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部门职能职责调整等情况,《目录(2021年版)》中的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取消、变更、新增的,各部门要及时汇总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适时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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