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2-02-16 19:30 | 来源: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政策背景

城镇燃气事业发展迅速,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是民生保障、城市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2021年6月13日,湖北十堰燃气重大爆炸事故,再一次敲响了燃气安全的警钟。

年来,我通过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规范秩序等措施,有力保障了公民生命财产安全。随着城镇燃气事业的不断发展,燃气日常管理工作呈现一些亟须规范的薄弱环节。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函[2021]60号)文件指示精神,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十四届第十一次常委会议和十七届县政府第一百七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并通过了《营山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明确了各方职责和义务,统筹规范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来推动燃气安全发展,保障燃气规范供应,提升燃气使用安全水平。

二、结构和目标任务

(一)框架结构。该《办法》由总则、城镇燃气工程规划和建设、城镇燃气经营安全管理、城镇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和器具安全管理、城镇燃气使用安全、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8个部分组成。

(二)目标任务。2022年底,我全面构建城镇燃气安全评估和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数字化程度,强化落实风险防控,实现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行业整体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到2025年底,完成城镇燃气供气规范化建设试点,实现供气保障、本质安全、品质生活和良好的营商环境;2025年后,城镇燃气行业管理体制运行顺畅,实现常态化、长效化、数字化管控,达到较高的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要求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年来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领导,推动改革创新,建立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大力提升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部分要求督促供气企业、用气企业(单位)和设备和器具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落实各乡镇(街道)的政府管理责任;要求切实履行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协调配合。

部分要求规范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管理,科学制定城镇燃气规划,加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落实施工图消防设计专项审查,完善燃气工程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专项验收措施。

部分要求依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完善政策、标准,积极搭建政府部门与城镇燃气企业间的联系平台,加强城镇燃气市场准入管理,细化企业充装、经营许可条件审查,严格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推动瓶装气经营企业建立高效、便民的配送服务体系,鼓励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采用多种形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第五部分要求强化场站设施安全防控,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城镇燃气场站、管线等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全面清理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督促设施权属单位制定安全监护制度,加强对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持续推动老旧管网提升改造。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

第六部分要求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管理,完善用户用气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提升用户用气服务质量。强化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强制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努力提升城乡管道燃气覆盖率。

第七部分要求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坚持科技引领,推动燃气燃烧器具和设备生产企业及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对气瓶、连接管、调压器、安全型燃气器具以及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技术优化,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灶具、软管、调压器及其他附件。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加强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

第八部分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各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建立考核机制。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信息化手段、技术设施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切实提升行业本质安全。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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