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营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营山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第二批)》解读

时间:2022-11-07 16:38 | 来源:中共营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营山县人民政府印发《营山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第二批)》(营府办发〔2022〕32号)(以下简称《赋权责任清单(第二批)》),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编制《赋权责任清单(第二批)》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切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扩权赋能,推进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优化基层职能配置的工作要求,有利于解决基层行政管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有利于优化基层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增强基层行政执行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二、编制依据

《赋权责任清单(第二批)》的编制是严格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42号)和《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山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营府办发〔2022〕27号)精神编制而成。

三、编制内容

根据《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山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营府办发〔2022〕27号)编制的《赋权责任清单(第二批)》,下放县自规局、文广旅局等相关部门行政权力共31项,其中涉及行政处罚有30项,涉及其他行政权力有1项。

中共营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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