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2-04-20 18:14 | 来源:营山县司法局

  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定期开展清理;二是按照《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44号)要求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县政府安排,县司法局于2022年4月牵头启动本次行政规范性清理工作。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什么?

  2017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中未失效、未废止的所有规范性文件以及2017年至今县政府(县政府办)新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原则是什么?

  本次清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的原则,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工作任务已完成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四、本次清理的结果是什么?

  经过清理,县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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