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南充市营山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公示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制定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工作部署,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我县正式启动《南充市营山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通则”)的编制工作。
根据要求,现对“通则”进行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1月21日,公示旨在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发挥专家作用,实现共商共治,让规划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平台。“通则”公示版可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阅。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渠道:1.电子邮箱:1907341360@qq.com;2.邮寄地址:四川省营山县北坝街67号。(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通则”字样,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意见,不予采纳。)
附件:南充市营山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公示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