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营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编制形成《2026年度营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县政府同意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安排,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县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附件:2026年度营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附件
2026年度营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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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计划完成时间 |
决策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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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营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26年6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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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营山县2026年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 |
2026年8月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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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营山县乡镇污水处理费定价方案》 |
2026年10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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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山县一环路北段交通优化工程项目(暂定名称) |
2026年10月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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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营山县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暂定名称) |
2026年10月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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