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51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任务)5702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437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265万元。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相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及绩效批复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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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营山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第二批)
2.营山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第二批)
营山县财政局 营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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