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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3709044510X/2022-0013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12-23

营山: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专项检查

时间:2022-12-23 | 来源: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械安全针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严峻防控形势,营山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抗原检测试剂、采样器经营使用环节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响应。依据近期疫情防控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积极响应,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采样器及采样管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要求各基层所掌握辖区经营使用单位底数精准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辖区所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各经营使用单位展开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经营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使用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采样器的产品资质、进货渠道、效期管理等是否符合要求,质量是否合格

三是宣传引导,推进共治。在监督检查中,积极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指导群众正确选购防疫用医疗器械,进一步增强公众安全用械意识。

        截至目前,未发现有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该局将加大与卫健、公安的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疫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更好的服务全县疫情防控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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