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十批公益性岗位及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名单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精神,经县就业局初审,县人社局审批,以下单位和人员符合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条件。现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广大干部群众据实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17-8286337/6891186。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第十批公益性岗位及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名单
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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