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营山县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第四批)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等2户企业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条件,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1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南充市营山县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第四批)
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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