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2026年4月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名单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文件精神,经县就业局初审,县人社局审批,以下单位和人员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条件。现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如有异议,请广大干部群众据实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4月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名单
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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