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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3MB1918593G/2022-0023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2-30

关于印发《营山县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30 | 来源:营山县人民政府

县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部署要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营山县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营山县人民政府                

20211230日                


营山县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19号)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发〔20219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7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将中央层面、四川省及南充市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涉及营山县的73项纳入清单管理。纳入清单管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列明主管部门、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清单动态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要明确监管责任,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要求,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

三、配套措施

(一)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一是全面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实施经营范围登记,并在网上办事平台完善涉企经营许可办理辅助查询功能,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会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更新。二是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企业设立登记后,县行政审批局要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省、市政务共享平台,有关部门按程序申请使用。

(二)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一是全面推行涉企证照电子。依托省大数据中心电子证照库,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二是同步电子证照生成。所有涉及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结时必须同步生成对应的电子证照。三是强化电子证照应用。依托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改革监管模式。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二是健全多元共治监管格局。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形成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三是建立分类监管机制。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四是强化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实施信用惩戒,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建立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对按程序修复信用,移除信用记录的申请人,要及时解除联合惩戒。五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改革方式为“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参照《四川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范》执行。审批层级在国家省级或市级部门的改革事项监管职责,按照国家省级或市级部门出台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协调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相关部门要适应“证照分离”改革的需要,主动配合做好政务共享平台的升级改造工作,实现省、市、县信息上下贯通、横向联通要与政务共享平台建立畅通数据双向交换通道,打通信息壁垒,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政务共享平台(信息从产生到归集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推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为部门实施审批和监管提供便利。

(三)依法推进改革。对已调整的法律法规,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要对与本地本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清理,提出修改意见,按立法程序启动修改工作。司法局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在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问题的指导。

(四)抓好改革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清查,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各部门要做好改革政策的培训和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

附件:1.营山县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共73项)

          2.四川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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