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008774596C/2023-0005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1-02

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山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责任清单(第三批)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11-02 | 来源: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南充市司法局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行使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的通知》(南委编办发〔2023〕69号)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0〕8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4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赋权清单进行整合调整和更新提升,现将《营山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责任清单(第三批)实施意见》印发你们。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助推乡镇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结合省市县发展战略,在四川省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范围内,结合我县实际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有监督,促进基层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分类推进原则,优先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权责类事项和便民服务类事项。

2.坚持合理合法原则,做到下放行政权力有据可查。

3.坚持下放权力职能部门能放、承接单位能接原则。要充分考虑乡镇(街道)的需求和承接能力,避免放虚不放实、放权不放责。

4.坚持稳步实施,分批下放原则。根据乡镇(街道)需求和省市县推进的要求,成熟一批,下放一批。

(三)下放范围

在《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川办发〔2020〕85号)《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川府发〔2021〕42号)范围内,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对赋权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提升。在本次的赋权清单中,涉及权力事项54项,其中,行政检查4项,行政处罚49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目前,营山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共125项,其中,行政征收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25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处罚79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

二、建设机制

(一)建立过渡期制度。县级赋权部门要按行业要求统一本领域各赋权事项的具体实施流程、自由裁量权标准等,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谁下放、谁保障”“成熟一项、交接一项”原则。为确保工作不断档、防止监管真空,赋权事项承接工作设立过渡期,过渡期时限为自赋权文件印发之日起半年,过渡期内仍由县级赋权部门负责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工作,强化对下放权力的业务监督和跟踪督导,督促乡镇(街道)及时承接相关权力事项,牵头做好对乡镇的业务培训、设备资金保障,建立完善与乡镇的工作沟通协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措施,确保乡镇具备承接能力。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协作问题可通过《营山县县乡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予以解决。各县级部门要指导乡镇编制承接赋权事项目录,完善事项运行流程,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县级赋权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组织人员力量,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承接赋权依法规范使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行政权力承接、取消和职能调整等情形,需要对权责清单做出调整的,乡镇(街道)要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委编办会同县司法局审核后,方可做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县级部门要严格按照《营山县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要求,不得随意向乡镇(街道)转嫁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权责下放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单位要站在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方式,把乡镇(街道)需要的行政权力下放到位,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氛围。

二要加强调研。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行政权力下放事项专题调研,在拟定下放事项时,各部门(单位)之间要有效沟通,避免下放权力事项出现“僵尸事项”和难以承接现象,充分保障县级部门、乡镇(街道)诉求,确保赋权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三要强化督导。建立健全跟踪督导机制,县委编办、县司法局会同赋权部门,采取现场定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乡镇赋权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指导,以清单制管理模式,建立问题清单,督促乡镇逐一整改销号,推动赋权事项落地落实。

附件:1.营山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三批)

2.营山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责任事项清单(第三批)


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